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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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招聘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招聘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层次结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编外聘用制中学数学教师1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完全中学,是隶属于广州大学的公办学校。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广州市重点类中学。学校正式建校于1948年,前身是解放军15兵团干部子弟学校、广东军区干部子弟学校、华南军区干部子弟学校、中南军区子弟小学、广州八一中学、广州市第53中学、广州师范学院附中,2000年改名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学校现有初、高中共103个教学班、近5000名学生及500余名教职工。学校既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又有不断创新的教学思想。近年来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与时俱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在各方面的工作中都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省、市级的大批奖项。2018年5月8日,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被广州市教育局认定为广州市市属教育集团。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是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下属唯一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管理,位于明珠湾起步区灵山岛尖西北侧,亭角大桥东侧,是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旗下投入最大、建设面积最广、建设标准最高、环境最美的一所公办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设置1个岗位:中学数学教师1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三批)》

三、报考人员范围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2022年毕业生”)。

(三)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根据《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在应聘时符合该通知规定的择业期高等学校毕业生(“择业期毕业生”),择业期认定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截止之日。

(四)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往届生”)。

(五)不限:指以上四类人员均可。

(六)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港澳居民”)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7.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计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的年龄须符合以下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50周岁。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1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对应,专业代码要求一致。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审查结果为准。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 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如获聘用,须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不迟于资格复审时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4.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

5.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6. 往届生须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2年及以上中学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且报名时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流水清单为依据,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和/或解聘的;

5.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

7. 目前已经是南沙区编外聘用制教师的;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环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报名链接及二维码:https://www.wjx.cn/vj/e2EPwAF.aspx

2.时间:2021年11月11日00:00-11月18日17: 00。

3.报名所需材料:

《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第三批)》(附件3)、准考证、个人简历还应附以下材料(2021、2022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的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择业期毕业生、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择业期毕业生除了提供2021、2022年毕业生所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与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其中,从未就业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时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社保清单;曾经就业后辞职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时同时提供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同意辞职证明、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已建立劳动关系,且在资格初审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不符合条件,有意隐瞒的考生,自己承担造成的后果。择业期毕业生在公开招聘报名日期截止之日前应处于非就业状态。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

(2)《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第三批)》(见附件3,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并上传。

(3)准考证(见附件4),报考人员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相应位置粘贴与报名表一致的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并上传。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5)报名时须上传资格初审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6)报名时须上传手写签名的《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扫描件(附件5)。

(7)在境外[指港澳台和外国(地区)]学习并将于2021、2022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8)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三批)》(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报名,即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9)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以上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参与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重要备注:因受疫情影响,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时间按本公告外,其他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相关信息将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请关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届时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

1.时间:2021年11月19日9:00-12:00

2.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 中学部校门口“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处

3.现场确认与现场资格初审同时同场地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确认时,考生均须携带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现场领取准考证及参加考试。(准考证上有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认可的专用章方为有效准考证)

4.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资格初审,现场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具有博士学历及学位(含2021、2022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及资格初审通过后,可以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说课和专家组面试环节,其说课成绩和专家组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说课占30%、专家组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的考生按说课占40%、专家组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含免笔试人员)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公布。

(二)说课

1.具体时间待定。

说课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说课对象(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说课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含免笔试人员)确定拟说课对象,如有进入说课范围人选放弃说课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及免笔试人员的人数进行。

说课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无说课合格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说课成绩于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根据考生笔试和说课成绩(笔试成绩占30%,说课成绩占30%;免笔试人员仅根据说课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家组面试人员。

(三)专家组面试

1.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对象(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专家组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合格分为60分。

按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专家组面试成绩排序确定;专家组面试成绩仍一致时,以说课成绩排序确定;说课成绩仍一致时,以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以上各环节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七、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复审对象(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所在单位或学校开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证明原件。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不予聘用。

4.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八、体检

体检由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初次体检费用由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由其本人负责承担复查体检费用。

1.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经指定医院认定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2.需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经指定医院认定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聘用。

九、签订劳动合同

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与编外聘用制教师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考生体检、资格复审与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试用期满由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对其进行考核,经试用确认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三)编外聘用制教师的薪酬待遇参照南沙区同等职称事业编制教师的标准核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南沙区教育局将使用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机制,具体奖励办法由南沙区教育局根据每年考核结果另行确定。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报考人员参加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资格复审等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凭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告及经报考人员本人签名的《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二)从考前14天起,报考人员每日在健康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并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三、注意事项

(一)南沙区教育局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均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户口迁移、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户随迁及未成年子女在区内入学等事宜。

(二)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南沙区教育局及招考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受聘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参照《公务员聘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5年禁止报考我区教师岗位的惩处。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的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六)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八)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九)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报考者在招聘各环节、资格复审或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十二)招聘工作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

(十三)关于招聘岗位以及相关报名和考试的疑问,请在工作日9:00-11:30、14:00-17:30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0-39035754

联系人:龙老师

十四、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对本公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三批)》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第三批)》

4.《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准考证(第三批)》

5.《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备注: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具体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亭角大桥东侧

导航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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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

公告链接:http://www.gzns.gov.cn/zwgk/zdlyxxgk/jyxx/content/post_7901525.html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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