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志愿者日
无私奉献弘扬精神
志愿服务精神
是指一种精神体现
志愿服务的精神
概括起来是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者日来源
1985年12月17日,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今年的12月5日,是第36个国际志愿者日。
志愿者日意义
弘扬志愿精神,传递公益力量。现代国际志愿者活动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志愿者开展了义务服务活动,在重建家园、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许多国家及政府都在这天举办各种活动,大力宣传、赞扬和倡导志愿者(义工)为社会义务服务的重要作用与奉献精神。
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人内心那一份热血,号召更多人以志愿者的身份投身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参与到将温暖和爱洒向社会的活动中。
志愿者精神
奉献
“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
友爱
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
互助
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
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进步
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一枚心手标一件红马甲
既是一份敢于担当的责任
亦是甘于奉献 不求回报的使命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在12.5国际志愿者日之际
我们向所有默默付出的志愿者道一声:
“感谢你们!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图文:网络
排版:胡湘丽
审核:刘叶
责编:卢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