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
海
投
档
规
则
音乐学类(音乐学):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x30%+专业统考成绩X660÷400×70%。
02
海
南
投
档
规
则
对文化成绩和投档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在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下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
1.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综合分重新进行排序;
2.当高考综合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重新进行排序;
3.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重新进行排序;
4.当语文、数学成绩均相同时,按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重新进行排序;
5.艺术类非“校考”考生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投档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如投档成绩仍相同时,按普通类的排序规则重新进行排序。
03
浙
江
投
档
规
则
美术、音乐类: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播音主持类: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x80%+专业省统考成绩x7.5x20%。
编导、摄制类: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04
山
东
投
档
规
则
音乐类(使用联考成绩):
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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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录取大数据‖长沙学院2021年普通文理类专业分省分科类录取分数情况回顾
编辑:罗新宇
封面图:张逵
审核人:谢艳 谷建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