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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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位于“惟楚有才,于斯为盛”的湖湘文化发源地、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主,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2034

艺术类各专业本科学制四年,除湖南省和山西省音乐舞蹈类文理兼招外,其余省份艺术类只招收文科考生。合格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学校艺术类专业有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书法学。面向山西、山东、福建、甘肃、黑龙江等省份组织校考,招收音乐、舞蹈、美术和书法类考生。湖南省内艺术类考生认可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各省详细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2003年3月3日)教学[2003]3号),色盲者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招生录取原则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

湖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

艺术类文科考生: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

艺术类理科考生: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http://zhaosheng.hnfnu.edu.cn。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与入学考试成绩不符,经核查确认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生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

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我校音乐学专业学费每生4200元/年,舞蹈学专业学费每生4800元/年,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每生8000元/年,美术学专业学费每生4800元/年,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学费每生8000元/年,书法学专业学费每生6000元/年,如有变动,以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核定的为准。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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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官网

图片 / 韦伟老师

/ 排版 / 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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