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你们好!
传销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它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收取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可获得计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拉人头,即拉人加入,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计提报酬。三是团队计酬,即以发展下线人员的销售业绩计提报酬。同学们在紧张学习愉快生活的同时,一定要警惕校园周围和社会上存在的潜在危险,时刻注意防范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传销活动的侵害。
传销是采取隐蔽手段欺诈诱骗的财富陷阱。传销组织者往往利用同学们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相对不足的弱点,以慈善互助、加盟创业、联谊交友、应聘兼职等为幌子进行蛊惑诱骗。新型网络传销更是打着“金融理财”、“境外投资”、“资本运作”、“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网购平台”等幌子,以快速致富、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对参加人员培训“洗脑”,不择手段诱骗钱财,非法获取暴利,致使大多数参与者血本无归。同学们在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毕业求职等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擦亮双眼,时刻提高警惕,绝不能被传销的骗术和谎言怂恿迷惑。
传销是严重扰乱家庭和精神生活的社会毒瘤。传销人员通常利用亲朋好友的信任,以介绍工作、共同创业等名义,欺骗其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甚至限制人身自由,造成钱财损失和精神创伤的双重打击。参与者误入歧途后往往荒废学业、放弃事业、抛弃家庭,甚至精神崩溃、财破身亡,给家庭带来痛苦,给社会带来灾难。尤其是近年来,高校大学生身陷传销陷阱,不幸遭遇非法拘禁,危及安全和生命的消息屡见媒体,传销毒瘤危害校园安全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同学们一定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 更不能被“一夜暴富”冲昏头脑,要多思多问多询多查,防止误入陷阱泥沼。
为有效防止传销进入校园这片净土,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和广大学子生命财产安全,特此致信同学们,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充分端正思想认识,坚决抵制传销行为,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争当“拒绝传销、打击传销”的志愿者,发现传销活动线索及时向学校反映,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防止其危害校园、危害社会。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拒绝传销、抵制传销,共建无传销校园,共创和谐美丽校园!
举报方式
市场监管部门:12315
公安机关: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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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官网
/ 编辑 / 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