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类型招生有哪些?如何录取?
答:特殊类型招生主要包括保送生、单独招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
(1)保送生录取办法:符合保送生选拔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中学公示和推荐后,由高校对其进行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并将测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再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有关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单独招生考试的种类有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班、特殊教育专业招收盲聋哑考生、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考试等。所有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高考报名。符合有关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经公示后再参加相应的文化考试和相关考核,高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本校单独招生的招生章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3)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专设志愿投档录取。对获得自主招生或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总分(含优惠分)达到规定控制线(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填报的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招生高校提供的合格名单,在学校所在批次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4)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办法为: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招生院校按照规定时间、格式和要求将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省教育考试院于4月底前对合格名单进行核实。对公示无异议、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本科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与公示名单比对一致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以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详见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2、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分哪几个专业门类?如何录取?
答:(1)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6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
(2)对口招生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其中公费师范专业志愿填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下设的“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内;其他本科志愿填在本科二批“非定向”志愿栏中,在本科二批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科志愿填在高职专科批“非定向”志愿栏中,在高职专科批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军事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有哪些?
答: 军事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的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未婚,不限应往届,其他报考条件见当年公布的军事院校招生办法。
4、填报军事院校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填报军事院校志愿前,考生应认真了解军队院校招生章程和有关专业的体格检查标准及性别等要求,对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评估自身条件可能取得的体检合格类别,准确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考生的体检合格结论不符合所填报专业要求的,不能投档录取到相关专业。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须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和学校要求,选取一个或多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中可以选取一所或多所院校,一个志愿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类中的一所院校的若干专业(不超过 6 个)。同一学校不同专业类的专业必须分多个志愿填报。每个志愿中均设置了“专业服从”志愿栏,“专业服从”志愿是指考生在院校不能满足其所填专业志愿的情况下,愿意调剂到该院校该专业类中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专业调剂时,仅在所投档院校(专业类)中进行,不会调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类。
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事先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查询自己的体检合格类别,并按征集志愿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等条件,准确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征集志愿的“学校服从”志愿分“服从”和“不服从”两个选项,服从志愿按新的分类体检合格标准调剂投档。
5、军事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是什么?
答:军队院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以“院校 + 专业类”为基本投档单元,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按计划数的 100% 比例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判别,若考生符合该院校(专业类)的体检合格标准和其他要求,且该院校(专业类)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可投到这个院校(专业类);若考生不符合该院校(专业类)的体检合格标准和其他要求,就不会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类)。考生投档到院校后,由招生院校根据其招生章程决定是否录取。
6、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有哪些规定?
答:(1)报名对象和条件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符合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要求。
(2)招生层次为专科,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
(3)符合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内选择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专业)填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在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参加由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还要参加政审和面试。省教育考试院将体检、政审、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1:1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7、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有哪些规定?
答:(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规定:
一是公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学校还要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二是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专业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三是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公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公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四是公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五是公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六是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在湘招收公费师范生的部属院校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
8、省属院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有哪些规定?
(1)我省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今年面向高考考生招收一定数量的公费定向师范生,为我省县以下农村高中公费培养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报考本科层次高中教师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持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截至2018年8月31日,年龄未满22周岁(199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加了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考,且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和美术学专业需分别达到湖南省音乐类和美术类本科二批及以上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热爱高中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高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2)我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今年面向全省高考考生招收一定数量的公费定向师范生,为我省县以下农村小学公费培养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持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截至2018年8月31日,年龄未满22周岁(199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加了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考,且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3)我省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和湖南科技大学通过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公费培养本科层次专业课教师,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报考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截至2018年8月31日,年龄未满22周岁(199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加了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考,且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职高对口类考生需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4)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相关规定:一是被录取为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入学前,须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执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到招生培养学校报到。二是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三是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县两级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四是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五是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六是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七是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八是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相关规定详见《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训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9、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有哪些规定?在湘招生的有哪些学校?
答: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1)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2)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和中医学,经过5年的培养后应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3)只招收农村学生,要求报考学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我省农村,且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录取时单独划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分录取,但降分幅度最多不超过20分;
(4)在获得入学通知前,预录的学生须与当地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同时,按政策要求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其培训期3年计入服务期限。免费医学生在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5)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6)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在校学习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相关规定详见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今年我省承担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的高校为南华大学、吉首大学、湘南学院、长沙医学院、湖南医药学院、邵阳学院;承担定向培养中医学专业的高校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10、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有哪些规定? 招生培养院校有哪些?
答:根据省卫计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扶贫办《关于开展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和省卫计委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1)报名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湖南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高考的考生;户籍为我省 51 个贫困县市区;志愿扎根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指乡镇卫生院,从事基层卫生服务。学历层次:大专。
(3)体检要求按全国普通高考统考办法执行,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等规定。
(4)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实行单独划线,考生原则上不低于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考生入学前,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县市区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
(6)培养对象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7)培养对象毕业后,在县级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范围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统一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工作,确保有编有岗,落实其工资实利和社会保障等待遇。
(8)通过“3+2”模式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学生,培训期间享受全科医生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相关政策待遇。招生培养学校: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11、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包括哪些县区?对报考学生的学籍和户籍有何要求?报考资格审核程序是怎样的?何时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1)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见附4)
(2)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并且要求考生的报名点、学籍、户籍及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同一个县。
(3)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交报考申请,如实填写好《湖南省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到户口所在地**及派出所签署意见,然后交报名点统一报县级招生考试部门。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招生考试部门将合格名单在学生所在中学和县内予以公示,并逐级报市州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经我省统一组织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投档和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今年高考录取资格。
(4)“国家专项计划”中需要政审、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27日,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1日,其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6日8:00-18:00,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投档前进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可按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
12、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实施区域包括哪些县区?对报考考生的学籍和户籍有何要求?报考资格审核程序和报考程序是怎样的?何时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实施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见附5)。
(2)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其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关户籍和学籍的报考资格审核程序同“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招生学校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完成报名申请。
(4) “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1日。投档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结束后、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进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13、地方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是什么?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1)地方专项计划只招收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农业户口的考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于6月26日至7月1日通过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版)”选择本科一批中的“地方专项计划”院校(专业)填报。
(3)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可按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投档录取与本科一批“非定向”平行志愿院校同时进行。
14、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面向哪些考生招生?如何录取?
答: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我省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高校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报考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必须通过少数民族资格审查。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均按志愿投档录取。其中高校民族预科班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按考生预科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提示:部分部委属高校和外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招生要求考生的高考总分(含优惠分)要达到高校所在批次投档线下80分以内,具体要求须查看学校招生章程),由学校择优录取;高校民族班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按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我省省属高校的民族预科班的预分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顺序是先投预分计划,再投面向全省的计划,对于预分到县的计划,先投聚居区(加20分)的考生,再投散居(加10分或5分)的考生。
44、今年香港和澳门地区有哪些高校在我省招生?如何招生?
答:(1)经教育部批准,今年在我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的香港高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恒生管理学院等,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按内地高校招生办法实行本科提前批录取外,其他高校要求由考生提交书面申请或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一般截止到6月份,实行单独招生。
澳门高校在我省招生的有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均实行网上报名,单独招生。一般情况下,这些院校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至6月,部分院校还要组织笔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和办法可查看各学校招生网站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内地招生网。内地学生在上述香港、澳门地区的学校学业期满,获得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内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2)参加了全国普通高考,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赴港澳就读的规定的考生,既可报考港、澳单独招生高校,也可以填报《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高校。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这两所高校录取内地考生时不考虑考生的各类优惠加分,只按考生的高考文化总分调档录取;实行单独招生的港澳高校将于7月7日前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凡被香港实行单独招生高校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再按志愿录取到其他高校;已被澳门招生高校录取的考生,还可以按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录取到其他高校,由考生选择就读。
(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