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学校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与服务,学校决定选聘一批校外创新创业兼职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创新创业导师聘任条件、职责等
有关校外创新创业导师的聘任条件、职责等内容见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外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学校将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库,充分发挥导师作用,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水平。
二、校外创新创业导师选聘方式
校外创新创业导师通过学校各部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或他荐等方式广泛推荐校外创业导师人选。推荐人选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外创新创业导师登记表”,经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批准后,聘任为学校校外创新创业导师,发放校外创新创业导师资格证书,聘期二年,期满可以续聘。
请将表格电子版于2017年9月1日前发至 85900298@qq.com或将纸质版交至体育馆负一楼创新创业办公室。
联系人:李民栋
电话:0731-8881138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2017年7月7日
点击“阅读原文”,获得: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外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外创新创业导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