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8年7月2日开始,7月11日结束,共10天。为方便广大学生提前做好考前复习和安排, 确保考试有序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东校区考试时间
公共课程考试:2018年7月2--6日共五天。
专业课程考试:2018年7月7--11日共五天,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
大学体育、公共任选课、专业任选课、实验课、实训课等考查课应于第十六周星期五2018年6月22日前完成课程考核工作; 大学计算类课程可同西校区同时提前进行考试。原则上,未经教务处许可,东校区二级学院各专业最后一门课程考试不能在2018年7月9日之前结束,学校将对此进行检查。
西校区考试时间
因建西校区立地园宿舍消防通道需拆迁旧2、4和5号学生宿舍楼以及其它学生宿舍进行家具更换等原因,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西校区教学任务将于2018年6月26日提前结束。西校区所有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西校区所有笔试类公共课程必须于6月22日前结束新课。另外,西校区笔试类公共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单独命A卷题,于5月30日前交教务处考试办,6月24-26日统一安排考试(承担公共课程的教学单位应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相应的西校区公共课程命题任务表电子稿发给教务处考务办彭玉珍老师,以便教务处排考。)
(2)西校区所有专业课、实验(实训)课、公共计算机课、公共体育课以及校级选修课必须于6月22日前结束教学任务。专业课课程教学任务完成后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时间组织考试;实验(实训)课、公共计算机课、公共体育课以及校级选修课的考核可采取随堂考试等形式,考试时间各教师自行确定,但上述所有课程的考试最迟不晚于6月24日前完成。
考试准备
(1) 考试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查学生的期末考试资格,对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要填写“取消学生考试资格报告表”,并由各教学秘书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录入缺考;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应填写“缓考申请表”,经批准的应及时在教务系统中做“缓考”登记(取消考试资格、缓考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批准),汇总后于7月11日前统一到教务处考务办报备。凡未到教务处报备的,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二级学院负责。
(2)下学期开学初的补(缓)考:未申请缓考或缓考未经批准而缺考的学生以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以正常补考身份参加考试;凡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历次补考后不及格的在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申请的课程不得超过六门(不含限报两门体育课),以班为单位填写好“二级学院课程考试(考查)申请统计表”,经批准和缴纳补考费后,方可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缓)考”考试;结业学生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好“怀化学院课程考试(考查)申请表”,经批准和缴纳补考费后,可以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相应课程的补考。
(3)命题与制卷工作:命题教师须按照教学大纲(课程提纲)和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制卷人、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要对试题质量、试卷函头、试卷格式等进行审查,把好考核课程命题质量关,避免试卷出现各种错误;涉题人员做好试题保密工作,严防试卷泄密;文科类、理工科类、艺术类的公共课程,若课程和代码相同的,原则上应按大类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实行教考分离;统一使用Microsoft Word 2003版的试卷模板命题(其中若使用试卷模板、答卷模板8开的必须使用8开纸输出,若使用A4模板的则用A4纸输出,概不接受其它模板试卷和答卷)。
期末考试试卷印制份数须大于30份以上,才允许到教材室胶印。如果试卷印制份数少于30份以下,则请各位到理科楼学海文印室复印并登记。
(4)承担公共课程的教学单位应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相应的东校区公共课程命题任务表电子稿发给教务处考务办彭玉珍老师,以便教务处排考。
(5)各二级学院应在2018年5月31日前将东校区公共课程A卷上交教务处统一制卷,并于2017年6月7日前将东校区专业课程A卷上交教务处统一制卷,同时上交“命题、试卷印制登记表”,公共课程B卷则于2018年6月29日前交教务处考务办彭玉珍老师处,东校区A、西校区A及B卷答案则于下学期公共课程期初补(缓)考结束后上交。
(6)所有与考试、命题、制卷相关的表格模板请到“怀化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不得使用以前的旧模版。
考场及监考安排
(1)各二级学院应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安排期末考试。
(2)全校整体考试安排原则上定于在2018年6月8日前完成,教务处将于2018年6月15日在怀化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发布考试安排信息。
考务组织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需面向全体学生召开期末考前动员及考风考纪教育会、监考人员考前工作安排会,重点宣讲《怀化学院学生手册中关于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考场规则”、“监考员职责”等文件条例,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对学生须着重加强诚信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对监考教师应加强责任心教育,使全校师生知晓期末考试的有关要求、规定、工作程序与考试(监考)安排。做好命题、阅卷工作、考试和考场安排。
(2)考试过程督查: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在考试期间对各教学二级学院考试工作进行巡查,其结果作为期末二级学院教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巡考员和领导值班,按照《考试巡查记录表》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对考场进行巡视、检查,并将有关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
(3)对考试中违纪、舞弊事件的处理要求:各监考、巡考要认真履行监考和巡考职责,对考试中发生的违纪、舞弊事件须在“考场纪要表”上写清考生违纪、舞弊事实,并要求考生对事实进行确认签名。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生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填写学生当次考试相应课程违纪、舞弊处理报告单,学生违纪、舞弊等行为一定要依据《怀化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做出恰当、正确的认定,并及时报教务处备案和张榜通报,同时,需要各二级学院在教务系统客户端的考试事务子系统考场记录中作好学生违纪、舞弊情况登记。
试卷批改及成绩录入
(1)阅卷:公共课程试卷应在考试结束后十日内完成阅卷工作,专业课考试试卷应在考试结束后七日内完成阅卷工作;阅卷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怀化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怀院发[2007]9号附件)具体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2)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前,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要及时将考场记录表中缺考名单录入教务系统,以利于教师网上录入成绩。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成绩网上录入。网上成绩录入开通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所有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因2016、2017级学生实行留级、退学制,各阅卷教师务必在8月15日前完成学生成绩登录,不得延误。若有延误,将按怀院发[2007]12号文件第六条第十二款规定以一般教学事故论处。
附考试、命题、制卷相关表格模版名称:
1、命题、试卷印制登记表;
2、取消学生课程考试资格报告表;
3、怀化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缓考申请表;
4、违纪舞弊处理报告登记表;
5、怀化学院学生课程考试(考查)申请表(学生使用);
6、怀化学院学生课程考试(考查)申请统计表(各二级学院使用);
7、怀化学院学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
8、怀化学院学生考试纪律;
9、试卷模板A4、试卷模板8开、答卷模板8开。
怀化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12日
资料来源:怀化学院教务处
微信编辑:刘丝琴
责任编辑:张梦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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