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院 简 介
湖南城市学院艺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70年的益阳师范专科学校艺体科,发展至今已有近50年的历史。学院2002年开始招收本科专业,现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三个一级学科,有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环境设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六个本科专业。设有五个系及一个实践教学部。有中国画、油画、装饰艺术、广告设计、包装设计、数字媒体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艺术管理、电脑音乐、音乐理论与实践、声乐表演、钢琴演奏、乐器演奏、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艺术管理等18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14个省市招生,在校学生25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居 95%以上。
1.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有教职工123余人,专职教师116人(含外籍教师12人),外聘教师42人。专职教师中有教授 5人、副教授24人、高级讲师6人、讲师55人、博士5人、在读博士22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96人、湖南省“121”人才1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人。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近五年来,获省社科成果三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展览或演出119次,其中获国际奖项 3项、国家级奖项28项、省厅级奖项88项;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类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30项、市厅级项目76项;出版专著、教材30本;在各级期刊发表论文742篇,其中在 CSSCI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作品135篇、EI收录7篇、CPCI-S收录18篇;获得发明专利7个、实用新型专利198个。
2.教学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良
学院拥有 25000平方米的教学和实践场地,其中有美术楼、音乐楼、美艺楼等3栋现代化的教学大楼,有大型标准化音乐厅1栋、琴房大楼1栋。建有创客书吧1个,图书资料室1间、学术报告厅1个、无源音乐厅1个、作品展览陈列厅2个、电脑音乐制作室2间、舞蹈排练厅3个、图形工作站4间、琴房104间,另设有钢琴、管乐、二胡、大提琴、扬琴、古筝、雕塑、版画、漆艺、陶艺、壁画、摄影、装裱、手绘等实训室或工作室30多个,教学设备固定资产1500多万元。学院拥有湖湘传统美术研究科普基地、音乐实践教学省级示范中心等省级学科建设平台,建有羊舞岭窑非遗传承推广实训基地1个。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应用能力培养,扩大学生就业面,学院还建有36个校外实习基地、15个就业基地、5个校企合作产学研基地,为学生应用能力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办学定位明确、着力人才培养
学院积极对接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方略,立足环洞庭湖经济圈,辐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发达城市,面向新型城市文化建设主战场,坚持“实基础、重应用、有特色、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针,恪守“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社会发展和行业需要为导向 ”的办学理念。科学合理地完善优化专业体系,逐步形成特色专业优势,营造浓郁的人文艺术学术氛围,加强民族艺术与当代艺术的融合研究,着力拓展学生国际化艺术视野,把“应用型、创新型、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适应城市文化建设需要的当代艺术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终极目标。在着力本科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努力突破研究生教育。学院办学定位明确,办学特色艳明。
4.坚持开放办学、拓展国际视野
学院历来重视对外开放式办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卡森纽曼大学、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马来西亚城市大学、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艺术大学、泰国易三仓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学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近三年来,我院与海外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交换生28人,考入国外研究生学习16人,教师在海外攻读博士学位9人。在新的起点上,学院聚焦高校“双一流”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培养提质工程、创新服务引领工程、师资队伍优化工程、学生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教学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学院而努力奋斗。
音 乐 学 专 业
(湖南省“双一流”重点专业、全日制本科/艺术学学士)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音乐艺术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以及社会文化艺术发展实际需要,旨在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掌握音乐艺术基本理论知识,艺术教育教学能力,具有湖湘传统音乐文化艺术特质和审美素养,适合于社会创新发展需求,具备一定的音乐艺术和审美实践技能,适应艺术教育发展,能在相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并具备创编、表演、组织管理和研究等方面工作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办学历史及特色
办学历史:
音乐学专业其前身为创办于1970 年的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体科音乐专业,50年办学历史沉淀,让本专业有着良好的教育口碑及光荣的“师范”传统,办学特色鲜明,成果显著。为国家培养了3000多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成为了各地音乐教育事业的骨干教师和文艺干部,为各地域城市文化建设、音乐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本专业坚持开放办学、拓展国际视野,先后与韩国南海郡专门大学、白俄罗斯文化艺术大学、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马来亚大学、马来亚城市大学、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艺术大学、泰国易三仓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境内外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继往开来,本专业现正在为冲击国家级“双一流”本科专业蓄势待发,同时也为我校一级学科“硕士点”申报工作做着积极的筹备。
2005年音乐学专业开始招收本科生并成为我校特色专业之一;
2008年被确定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2009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同年本专业教学实践中心获批湖南省普通高校音乐教学实践示范教学中心;
2010年与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共建研究生实践培养基地;
2018年校级 “双一流”建设重点专业;
2019年湖南省第一批“双一流”本科专业;
2020年成为本科一批层次招生专业。
优势与特色:
本专业遵循以学生为中心,能力为导向,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培养师范类高级应用型人才,同时还为更高学历层次的研究人员后备人才进行储备。
积极发掘本土资源,以特色课程和实践教学为抓手,构建了“内外互动,学训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综合理论体系”和“一赛、二会、三体验与 6+1实践体系”,强化知识和能力培养。
深入激活地方传统,以艺术研究和非遗保护为途径,打造了“城乡互动,推陈出新”的本土音乐艺术传承机制。主动对接区域发展,以项目合作和文艺演出为途径,实现了“校地互动,协同发展”的社会服务功能。
本专业重视对外开放式办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海外相关高校联合进行本科交换生培养,为学生开拓国际视野,构建良好的学习上升通道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师资队伍和科研成果
本专业现有教师3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0人,讲师20人,师资中博士9人(含在读6人),硕士26人,师资学缘广泛,均毕业于海内外著名专业院校。“双师双能型”教师数量18人,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已形成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另外聘有知名海外学者、客座教授、兼职教授14人,均为业内知名专家,为本专业教学提供丰富的社会资源。
教授、博士简介
近年来,音乐学专业教师先后获得国家社科项目艺术学 1项,教育部全国艺术规划项目1项、文化部全国艺术规划项目1项,省社科课题项目10项,厅市级项目40多项,省级大学生研究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3项;出版专业教材12部,发表的学术论文300余篇。专任教师在国内外学术性、专业性比赛中获得30余项;举办专业音乐会10余场。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性比赛获奖100多项。评获国家教育部奖励4项,文化部3项,省级奖励200余项,曾获《求是》副刊《红旗画刊》、《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与“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等众多官方媒体的关注。
四、主要专业课程和实践
主要专业课程:心理学基础、教育学基础、三字基础、普通话与教师口语、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班级管理与主题活动设计、艺术概论、音乐教育史、现代音乐教育技术、中小学音乐学科教学论、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设计、小型合奏(唱)编配法、伴奏与弹唱等;
主要专业实习(训):艺术实践、艺术观摩/艺术采风、音乐教育基本功竞赛、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
专业选修方向:声乐、钢琴、乐器、电脑音乐、音乐理论与实践、艺术管理等。
五、就业和考研情况
本专业毕业生培养质量列为“一把手”工程,构建了“一个目标、两个服务、三个咨询、四个指导”的工作体系。三年来,毕业生考取各地教师岗位编制120余人,年终就业率达到 96%以上。其他国内就业毕业生分别在湖南、深圳、广东、浙江等学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就业发展,毕业生就业薪酬在同类院校中处于前列。
近三年,在毕业生学生中,音乐专业学生考研上线率达13%;考研录取30余人,出国留学12人,其中大部分学生被录取为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白俄罗斯文化艺术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美国犹他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进行研究生阶段学习。
视 觉 传 达 设 计 专 业
(含中外合作办学、校级重点专业、全日制本科/艺术学学士)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相应的设计思维、表达、沟通和管理技能;具备良好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广博的理论素养;能在专业设计机构、中小学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和设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基本要求
毕业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毕业要求2:具有与自然科学及人文科学等方面有关的基础知识、基本修养和较高的文化素养,具备一定的现代法制理念和法律意识以及较好的汉语言书写、表达、交际能力。
毕业要求3:熟悉与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掌握视觉传达设计所需的设计原理与原则、设计方法与技能;具备一定的能独立进行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以及品牌设计等方面的设计实践能力。
毕业要求4:熟悉国际设计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具有对各专业方向进行交叉互动及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具有对设计过程进行发现与解决问题的基础能力,进而推动设计的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提升。
毕业要求5:系统熟练掌握英语,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能够独立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毕业要求6:具有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及相应专业软件的能力,能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收集、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能力。具有计算机辅助设计、包括 PS、AI、FLASH、AE 等设计软件的应用能力,可以通过设计软件辅助分析设计案例,具备相应的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等。
毕业要求7: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审美力、理性的思维能力、敏锐的判断力及良好的适应性和团结协作精神,懂得科学方法和其它探究方法,能利用获得的信息解决复杂的生活和工作问题。
毕业要求8: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具备创新创业能力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参与社会性传播、普及、以及运用设计知识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三、专业特色
1. 本专业立足提升品牌设计综合应用能力,提高设计思维与实践创新能力,积极运用现代技术,以特色课程和实践教学为根本,对接区域发展,以项目合作为途径实现专业的服务功能。
2. 校地融合,着力应用型设计人才培养,通过与校企合作及优势互补,强化学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技术及规范,加强企业合作发展,了解视觉传达设计行业动态,应创结合,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能较好的操作常用设计软件,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四、主要专业课程和实践
包装结构与容器、信息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插画设计、品牌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原动画设计、动画设计与制作、文创产品设计、界面动效设计、UI设计
主要专业实习:写生与民艺实践、专业认识实习、设计实习、毕业实习
主要专业设计:专题设计、毕业综合训练
五、师资队伍和科研成果
视觉传达设计系拥有一支教学科研能力都非常扎实的教师队伍,共有专任教师23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5人,博士9人(含在读7人),3位教师有国外访学经历,硕士21人。拥有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建有学术报告厅、展览厅、图书资料室、图形工作站等教学场所;有雕塑、漆艺、陶艺、蜡染等10多个实训室或工作坊。学院建有16个校外写生考察实训基地、10个就业基地,6个优质生源及教育实习基地,5个校企业合作基地,为视传专业提供了良好的实习实践场所。2017年5月,我院“湖湘传统美术研究基地”成为第五批省级科普基地,2019年5月9日,我基地被湖南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等八家单位授予“优秀科普基地”称号。
视觉传达设计系每年都有突出的科研成果产生。近五年来,教师获国家基金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14项。近4年编写教材5本,发表C刊以上论文15篇。获得发明专利2个、实用新型等专利100个。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中国包装创意设计大赛、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近三年获得国家等级奖69个,国家优秀奖41个,省级等级奖115个。
学院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新西兰、马来西亚、意大利、德国等国家的数所大学保持学术联系。2015年开设的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我省二本院校同类专业唯一一个高等教育国际化项目。本项目已联合培养本科生500余人,派送交换生16名,有18名学生在海外留学或攻读硕士学位。
美 术 学 专 业
(师范认证专业、校级“双一流”建设专业、全日制本科/艺术学学士)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美术师资及美术学专业人才,热爱美术教育事业,具备良好品质与高尚师德,掌握美术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美术创作、装饰艺术设计及美术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人文素养,能在各文创企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创作,文艺研究、艺术展演及管理等相关工作,能在中学、教育机构等基础教育领域从事美术教学、研究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基本要求
毕业要求1: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政策法规,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敬业精神,追求科学真理,尊重客观规律,学风严谨,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团结协作。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事业心和艰苦创业精神。
毕业要求2: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对教师职业和工作有正确的理解,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对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有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职业观,对学生富有爱心、责任心,愿做学生发展的引路人。
毕业要求3:学科素养。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的最新成就与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具备扎实的造型基本功和较好的艺术创作能力;掌握美术学科创作及教育规律与方法,了解美术教育学科行业动态,能较好的操作常用设计类软件并应用于美术创作与教育实践,了解中学美术教学的基本规律,具备一定的教学教研及组织艺术展演活动的能力。
毕业要求4:教学能力。具备扎实的“三字一话”、现代教育技术及美术学科专业实践技能。能依据中学美术课程标准和教材,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学科认知特点,运用美术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具有良好的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
毕业要求5: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基础教育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毕业要求6:综合育人。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规律,理解美术学科的的美育价值,能够将中学美术教学与育人活动有效融合。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从正面教育和引导学生。
毕业要求7:学会反思。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的意识与能力。了解国内外中学美术教育改革的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中学美术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发现、分析和解决相关教育教学问题。
毕业要求8:沟通合作。能投身团队合作学习和研究,具备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行为文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掌握英语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英语沟通能力,能够用英文检索相关专业文献资料。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电脑美术知识,有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办公、美术教学和展演活动的能力,并有较强的自修自研能力。
三、专业特色
本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较系统地掌握美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美术教师必备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能够较好地适应国家教育改革发展,胜任中学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为宗旨,兼顾培养从事与美术专业相关工作的实用性、应用性人才,课程教学强调“读书养心,劳作上手”的艺心结合,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美术学系教学设施齐全,条件优良。拥有5000平方米的教学和实践场地,其中画室和设计教室26间,实训室 5间、共用图形工作站3间,建有装裱工作室、摄影工作室、陶艺作坊、漆艺工作室、雕塑工作室、版画工作室、展览厅和资料室等教学实践工场。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应用能力培养,扩大学生就业面,学院还建有18个校外实习基地、12个就业基地、5个优质生源基地
四、主要专业课程和实践
专业核心课程:美术教学法、现代教育技术、设计基础、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美学、中国画、油画、壁画、陶艺、漆艺
主要专业实习:风景写生、认识实习、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毕业考察
主要专业设计:美术创作、毕业综合训练
五、师资队伍和科研成果
美术学系共有教师24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6人,讲师13人、助教4人、博士5人、青年骨干教师1人。重视青年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师资培训投入力度,坚持外引内培并重,鼓励教师考博、访学、留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建设成了一支高水平的应用型师资队伍。
谷利民(教授)
陈丽霞(副教授) 袁志准(副教授、博士)
黄方遒(副教授) 陈升起(副教授)
曾润(副教授、博士) 刘高瞻(副教授)
柳一(博士) 冯晓威(博士)
江华(博士) 郭丹(博士)
环 境 设 计 专 业
(含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全日制本科/艺术学学士)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时代发展及社会需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环境设计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广博的理论素养;能在相关设计公司、设计院、企事业单位设计部门或行业,从事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室内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空间设计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通过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艺术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其具备优异的空间创新设计素质与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敏锐的判断能力,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3.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和美术鉴赏能力,熟悉和运用审美法则,将审美与课程设计紧密结合,能将环境设计课程的技术与艺术,功能与审美相结合。
4.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系统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的核心知识体系和相关人文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环境设计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和开展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建筑与景观,空间与环境,景观技术与方法的研究动态及前沿课题;掌握基础教育阶段的环境设计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并掌握一定的国内外有代表性的环境设计理论与方法;初步了解相关的自然科学、建筑装饰材料学、建筑物理学,装饰构造学,人体工程学,包括造型、色彩、工艺、技术等面的基础知识,熟悉各种装饰材料性能与施工工艺的相关知识。
5.通过本专业知识理论的学习,使学生具备灵活应用装饰材料,熟悉施工工艺,具有中小型空间的设计能力和实践能力;应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工作中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通过组织与引导、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积极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通过各种讲座、行业参与的竞赛活动、教师工作室等,激发学生自主学习,不断创新的能力,大学期间要求每位同学至少参与一至两项创新或实践活动;具备相关语言表述和文字表述的能力;应初步具备专业设计、组织和决策的基本管理能力;应具有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初步具有跨学科的视野和实践能力。
6.具有快速表现、计算机辅助设计、包括 CAD、3DMAX、SKETCHYP、BIM、VR等设计软件的应用能力,可以通过设计软件辅助分析设计案例,具有工程概预算及招投标能力,具备相应的技术应用及施工与工程管理能力等。
7.通过专业能力的培养能运用设计理论处理建筑景观与室内设计过程中各种问题,熟悉设计方法及
相应的技术指标。
8.通过理论和实践教学熟悉工程进度、施工流程,各种机具、材料的应用于加工,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9.掌握工程项目研发,能理应科技前沿成果,了解多学科交叉理论,具备相应成果转化能力。
10.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具备创新创业能力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三、专业特色
1.坚持实基础、重应用、有特色、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针,恪守“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社会发展和行业需要为导向”的办学理念。明确“1个方向,2条思路、3个结合,4种发展”与 2+2实践体系,强化知识和能力培养。
2.以本土文化为切入点,实现“校企融合、校内互动、学训一体、协同发展”,加强与本校建规院专业合作与优势互补。
四、主要专业课程和实践
专业核心课程:建筑与景观、材料与工艺、空间与环境、技术与方法。居住空间设计、建筑设计初步、装饰材料与构造、景观绿化设计、住宅区景观设计、建筑方案设计与表现、城市规划原理(详规)、海绵城市设计、景观生态学、城市空间景观设计等。
景观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计素描与色彩、三大构成、CAD制图、人体工程学、中外建筑史、3DS MAX、公共艺术设计、装饰概预算、景观设计基础、表现技法、居住空间设计、建筑设计初步、装饰材料与构造、景观绿化设计、建筑方案设计与表现、住宅区景观设计、城市规划原理(详规)、海绵城市设计、景观生态学、城市空间景观设计、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摄影、中国传统装饰等。
室内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计素描与色彩、三大构成、CAD制图、人体工程学、中外建筑史、3DS MAX、公共艺术设计、装饰概预算、景观设计基础、表现技法、居住空间设计、建筑设计初步、装饰材料与构造、办公空间设计、餐饮空间设计、建筑方案设计与表现、照明设计、酒店设计、博展室内空间设计、室内软装设计、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摄影、中国传统装饰等。
五、师资队伍和科研成果
环境设计专业有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共13名专业教师,梯队合理,实力较强。其中副教授4人,讲师8人,在读博士2人,硕士学位教师13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人,具“双师双能型”教师7人。
舞 蹈 表 演 专 业
(全日制本科/艺术学学士)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社会文化艺术发展实际需求,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舞蹈表演事业,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不同层次从事舞蹈表演、以及舞蹈表演相关的创编、教学、传播、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基本要求
毕业要求1:爱国守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好的自律能力和热爱舞蹈艺术的执着精神。在学习和工作态度上,勤奋努力、乐观向上,具有沟通合作的团队精神。学习视野开阔,勇于创新,具备追求真善美的艺术品格和严谨诚信的科学精神。
毕业要求2:拥有广泛而深入的知识储备,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与艺术素养,拥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
毕业要求3:了解舞蹈表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联系,通过各种实践活动积累和丰富生活阅历。能够熟练的掌握本专业所需的表演、创编、教学、传播、研究等基本专业能力;具备从课堂、书籍、媒体、网络等一切可能的途径获取知识的习惯与能力。
毕业要求4:能在演出、观摩、研讨、讲座等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交流、分析、总结、归纳等方式对获得的知识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与处理,并转化为自身的学养。
毕业要求5:能够对舞蹈艺术作品的品质、学术成果的价值等形成基本的鉴别能力;对舞蹈艺术发展的状况与趋势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并能够对比自身学习的目的、方法、成效、方向等进行自觉的借鉴与判断。
毕业要求6:能够把课堂学习和舞蹈艺术实践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相互转化并运用其中获得的知识;
毕业要求7:能在知识和技能积累的基础上,能够在学习和实践中体现创造性思维,并积极进行创新尝试;
毕业要求8:能够对舞蹈艺术实践和舞蹈艺术创新进行思考、设计策划和总结,并通过实践活动、文字、话语等方式进行交流和表达。
三、专业特色
本专业培养集表演、创编、教学、传播、研究“五位一体”的舞蹈表演艺术应用型人才。本专业积极发掘湖南本土资源,以特色课程和实践教学为抓手,构建“内外互动,学训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综合理论体系”和“一赛、二会、三体验”实践体系,强化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深入激活地方传统,以舞蹈艺术研究和非遗保护为途径,打造“城乡互动,推陈出新”的本土舞蹈艺术传承机制。主要对接区域发展,以项目合作和舞蹈演出为途径,实现“校地互动,协同发展”的社会服务功能。
四、主要专业课程和实践
主要专业课程:中国舞蹈史与作品赏析、外国舞蹈史与作品赏析、艺术概论、音乐基础理论、芭蕾舞基础训练、中国古典舞基础训练、现代舞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身韵、舞蹈编导理论与技法、舞蹈教学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舞蹈专业技能大赛、舞蹈表演与舞台实践、艺术观摩、新生专业汇报、学年舞蹈专场、艺术采风、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舞蹈专场
五、师资队伍和科研成果
音乐表演系拥有一支教学科研能力都非常扎实的教师队伍,共有舞蹈专任教师7人,其中副教授1人,博士2人(含在读1人),硕士5人。拥有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有大型标准化音乐厅1栋、琴房大楼1栋、音乐教学楼1栋,建有图书资料室1间、学术报告厅1个、无源音乐厅1个、电脑音乐制作室2间、舞蹈排练厅5间、琴房104间,教学设备固定资产500多万元。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应用能力培养,扩大学生就业面,学院还建有36个校外实习基地、15个就业基地、5个校企合作产学研基地,为学生应用能力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主要成就舞蹈表演专业是我校最年轻的专业之一,同时也是锐意改革求真务实的专业,教育教学上注重德才兼备、品学兼修。培养方案每年进行修订,从社会对舞蹈表演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建设课程、确定教学内容、设定课程目标,使得我们的毕业生得到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师资简介
音乐表演系每年都有突出的科研成果产生。2015年以来,出版专著5项,省级项目4项,地、厅级科研项目12项,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9篇,取得国家级论文奖励1项,省级论文奖励2项,教学比赛获奖若干。我系教师原创指导学生在国际、国内各大赛事上取得不俗的成绩:获得国际比赛一等奖3项、获得全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湖南省大学生“三独”比赛,海峡两岸大学生舞蹈大赛等舞蹈赛事比赛获得一等奖十余项,二、三等奖若干。
舞蹈表演专业非常重视学术交流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每年都要不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院交流讲学,同时,也积极到省内外各级高校进行学术交流。
原创群舞《三月三》、《瑶山吉傲》分别获湖南省
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二等奖
原创群舞《傩迹》获湖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
湖南省“三独”斩获两项一等奖,一项二等奖
艺术院学生参加新丝路模特大赛,获全国亚军
舞蹈表演专业艺术实践活动,参演大型歌舞剧《那山那水那乡愁》
舞蹈表演专业期末专业考试
音 乐 表 演 专 业
(专业改革试点专业、全日制本科/艺术学学士)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扎实音乐理论基础和文化素养,适应音乐表演岗位(演唱、演奏)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素养;适应文化体制改革需要的,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全面的音乐文化知识和创新意识;熟练掌握音乐表演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备较好的入岗竞争力、到岗适应力和在岗发展能力,能够在专业文化团体或剧院中从事演唱、演奏或合唱团队的工作;或管弦乐队、中国民族乐队合奏与重奏工作的专门人才;以及能够从事社区文化建设工作和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人才。
二、毕业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应掌握厚实的音乐基础理论、演奏演唱理论和较高的演奏演唱技能。对各个不同时期的音乐作品有学院统的了解,能准确地把握风格。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从事本专业表演、教学工作的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能够使用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其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本专业学生应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奉献精神,爱岗敬业。
2.文化素质:具备本专业以外的自然科学、人文与社科、法律基础等知识以及相关文化知识和基本修养。
3.业务素质:具有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及其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运用技能、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和积累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音乐作品,并能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所从事音乐相关行业的基本问题。具有较高的演唱、演奏、表演能力和较全面的艺术修养,能准确地把握作品的风格,能够独唱或独奏,专业上达到文艺团体和大中专教师所需要的水准。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具备独立自主获取新知识的能力,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了解音乐行业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
5.熟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有一定的电脑音乐理论知识,掌握文件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音乐创编活动和科研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查阅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7.具有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沟通和协调能力较强;有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专业能力
基本技能: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学生具有基本的听、说、读、写、译能力。学生具有较好的汉语言书写,表达、交际能力。身心健康且有较强心理调节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教师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形成初步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
专业能力: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形体舞蹈演示能力或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掌握基本的音乐表演技术理论知识,拥有运用技能、分析能力,并能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所从事音乐表业相关行业的基本问题。具备独立自主获取新知识的能力,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了解音乐行业领域的发展趋势。
四、主要专业课程和实践
主要专业课程:声乐演唱,键盘、民族乐器、管弦乐器演奏以及指挥,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歌曲写作基础、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概论、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与欣赏、外国音乐史与欣赏、音乐美学、合唱与指挥、即兴伴奏、音乐表演学、舞台表演与创编等。
主要实践性环节:大学生军事理论及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新生专业汇报、音乐会、音乐基本功比赛、艺术观摩、艺术采风、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文艺活动策划与运行、毕业生“五个一”等实践环节。
五、师资队伍和科研成果
音乐表演系拥有一支教学科研能力都非常扎实的教师队伍,全系有教职工16人,专任教师16人,其中副教授3人,博士5人(含在读2人),硕士14人,外籍教师1人。拥有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有大型标准化音乐厅1栋、琴房大楼1栋、音乐教学楼 1栋。建有图书资料室1间、学术报告厅1个、无源音乐厅1个、电脑音乐制作室2间、舞蹈排练厅3个、琴房104间,另设有歌剧、钢琴、管乐、二胡、大提琴、扬琴、古筝、等实训室或工作室,教学设备固定资产 1500多万元。拥有音乐实践教学省级示范中心等省级学科建设平台。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应用能力培养,扩大学生就业面,学院还建有 36个校外实习基地、15个就业基地、5个校企合作产学研基地,为学生应用能力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主要成就:音乐表演系一直以来就是一个锐意改革求真务实的集体,在教育教学上我们注重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同时也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和品行修养的养成。专业建设方面我们从研究毕业生所面对的实际岗位群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需要出发,建设课程、确定教学内容、设定课程目标,使得我们的毕业生得到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河南省音乐家协会主席周虹就是我系早期的毕业生。
音乐表演系每年都有突出的科研成果产生。2015年以来,省统编教材项目5个,省级项目8个,地、厅级科研项目19项,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72篇,取得省级论文奖励3项,省级教学比赛奖励2项,校级教学比赛若干。我系教师还在国际、国内各大赛事上取得不俗的成绩:教师获得国际比赛一等奖3项、获得全国声乐文华奖1项、全国声乐金钟奖1项、国家级比赛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各1项、优秀奖4项;省级一等奖7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项。同时,还非常重视学生的学科竞赛,近五年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4项、优秀奖9项;省级一等奖15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13项。市级和校级奖励若干。重视学术交流活动,每年都要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来我系交流讲学,同时,自行组织大型音乐会及其他表演。
师资简介
来源:艺术学院官网
编辑:彭新根
责任编辑:王静
审核:夏建文
点击“阅读原文”跳转至艺术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