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0年高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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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学校简介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前身为南宋著名理学家张栻于公元1161年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举办现代师范教育,1912年更名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1949年改名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8年升格为本科,2019年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调整到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是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更是毛泽东思想的萌芽地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源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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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培养了毛泽东、何叔衡、蔡和森、李维汉、任弼时、张国基等一批国家栋梁,涌现了段德昌、刘畴西、袁国平、郭亮、罗学瓒、方维夏等280余名革命烈士。一代伟人毛泽东在此求学、工作八个春秋,并在此从事中国共产党的创建等一系列革命活动,实现了由青年学生到职业革命家的转变、由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到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转变。

学校具有优良的教育传统。学校历史上汇聚了徐特立、杨昌济、谢觉哉、李达、易培基、周谷城、田汉、黎锦熙、杨树达、辛树帜等一批教育名师大家,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郭嵩焘、张百熙、陈天华、黄兴等湖湘英才也曾在此求学。目前学校师范生占比79.8%,其中公费师范生11629人,是全国最大规模的小学教师教育和公费定向乡村小学教师培养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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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有城南书院和东方红两个校区,占地1346亩。教职工1168人,在校生19556人,31个本科专业覆盖了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1 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 人,省新世纪“121 人才工程”人选 9 人,省 121 创新人才工程人选 10 人,省级学科带头人 6 人,省优秀教师 3 人,省教学名师 1 人,省芙蓉教学名师 1 人。学校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应用特色学科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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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十分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毛泽东称赞“一师是个好学校”,亲笔题写了“第一师范” 校名,并题词“要做人民的先生,先做人民的学生”作为校训。徐特立6次来校视察,并题词“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作为校风。

学校建校117年来,坚持“培养小学教师,培训小学教师,研究小学教育,服务地方发展”不动摇,坚守师范教育净土,构建了培养乡村优秀小学教师的“一师模式”,形成了师范教育特色突出、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两项优秀乡村小学教师培养改革创新成果分别于2018年荣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019年荣获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数学、艺术学四个一级学科入选湖南省一流应用特色学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团队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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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承担单位、湖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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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省内文理兼招的非艺术类专业文理计划比例为5:5,美术、书法类专业文理计划比例为6:4,音乐、舞蹈类专业文理计划比例为7:3。

2.省外教育技术学专业仅招收理科考生,其他文理兼招的非艺术类专业文理计划比例为6:4,艺术类专业除不分文理的省份外,其他省份只招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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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要求

01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口语须合格,英语单科成绩按150分满分计算须达到115分以上。如与当年生源省(市、区)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市、区)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02

除英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03

旅游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原则上要求分别达到168cm和158cm以上。

04

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各省(市、区)统考成绩为准。

05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06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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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2

我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市、区)招生计划数的110%。湖南省各科类提档比例不超过相应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

3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按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普通类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类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4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市、区)艺术统考成绩。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满分)×750×30%+(专业统考分/专业统考满分)×300×70%。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3)如上述原则与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市、区)规定执行。

5

对于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6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我校录取原则按相关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7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市、区)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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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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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本院校的学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公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文件执行。

二、一本学校招收的师范类学生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外,不分学科按每生每年4000元收取学费。

三、本校按自愿有偿原则,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

四、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五、本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应按规定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

六、收费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2019年上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通知》(教外函(2019)55号)文件精神,我校获批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0年中合作办学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批复文件为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

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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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0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02

奖学金: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5—2‰(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4%(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03

助学金: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200—44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助学金,20-30%(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04

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可为学生推荐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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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合作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坚持“着眼于全球、立足于特色、成体系规划、及五洲四海”的思路,不断探索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模式,提升学校国际化程度,为师生“拓展国际视野、坚定祖国立场、提升综合素养”服务。目前,我校与国(境)外19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实质性合作项目11项。合作交流形式涵盖国际交流互访、教师学习交流、学生交换实习、国际学生夏令营、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培养、国际会议举办等。

近年来,国(境)外友好团组或专家学者来校交流访问600人次。学校出国(境)学习访问师生518人次,依托国家留学基金项目、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子项目、十三五综合改革专业试点项目、学校资助项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项目,共派出教师200人次。依托交换生、赴友好大学夏令营、赴美带薪实习、汉语教师志愿者、公费师范生赴港访学等项目,共派出学生318人次。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深化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教育国际化程度,提升了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2017年获批留学生招收资质并已启动留学生培养工作;2019年获批首个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尼亚加拉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20年正式启动招生与培养工作;2019年首次获批孔子学院总部“合作开设汉语课程项目”(与俄罗斯乌里扬诺夫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合作),并已派出两名优秀教师赴合作学校任教汉语;2019年暑期开展了首批国际学生夏令营;与俄罗斯友好大学合建了我校首个国外汉语教学中心。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本科生国(境)外交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交换生项目

我校目前主要与以下友好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美国尼亚加拉大学、加拿大皇家山大学、俄罗斯乌里扬诺夫斯克国立师范大学、韩国世翰大学、南首尔大学、马来西亚北方大学、沙巴大学、马来亚大学等。交换生们赴友好大学修习学分,感悟不一样的校园文化和教育教学理念、体验不同的教学方法、手段和形式,发展了多元思维和视角以及跨文化交际能力。

2.赴美带薪实习项目

赴美带薪实习项目(Summer Work & Travel USA),是美国国务院推出的一项文化交流项目。我校已成功派出100余名学生参加该项目,学生们受益匪浅,成效显现。

3.公费定向师范生赴香港访学项目

该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我校师范生的综合素养,开拓视野,创新理念,更好地开展农村小学教育工作。我校已成功派出100余名学生赴香港浸会大学访问学习。

4.国际学生交流营

该项目具有费用低、时间短、受益大的特点。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走出去”的国际交流营,即我校学生到国外友好大学参加夏令营等各种交流学习活动。另一种是“请进来”的国际交流营,即由我校师生组织国外友好大学学生夏令营等活动。国际学生交流营活动让学生们感悟多元文化,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收获国际友谊。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国(境)外主要友好学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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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考生问

01

Q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院校?

A

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以培养优秀小学教师为主的本科师范院校,2019年被湖南省教育厅调整到本科一批招生,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02

Q

学校的地址在哪?办学规模有多大?

A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学校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城南书院校区(天心区)和东方红校区(岳麓区)。学校现设有12个教学院部,专业覆盖了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多人,高招录取各专业新生全部在东方红校区就读。

031

Q

学校的国标代码和招生代码分别是多少?

A

学校的国标代码为12034,湖南省招生代码为4348(含国家专项计划)、4779(地方专项计划)、4781(中外合作办学);在其它各省(市、区)的招生代码以各省(市、区)招办公布的为准。

04

Q

学校在哪些省(市、区)参与哪些批次的招生录取?

A

学校在湖南省内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一批(含地方专项计划)、本科二批(含中外合作办学)等四个批次录取,各批次招生专业详见高招招生简章。省外录取批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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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Q

学校今年的提档比例是多少?

A

原则上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学校在该省(市、区)招生计划数的110%,其中湖南省各科类提档比例不超过相应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学校近三年在各省平行志愿录取批次的提档比例均为100%,即招生计划是多少,就投档多少考生,不多投。

06

Q

学校今年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A

录取分数线不是由学校主观决定的,它是录取投档时才能产生的:考生所在省(市、区)相应批次录取时,各省考试院(省级招生录取主管部门)按照投档规则将考生投档至各高校,我校根据进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即为录取分数线。

07

Q

填报了学校的志愿后被录取的几率有多大?

A

考生可参考我校往年相关科类的录取线与控制线的分差以及各省公布的高考分数排位填报志愿,具体能不能录取,要等到相应批次录取的时候才知道。

08

Q

学校往年录取分数情况怎么查询?

A

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进入“往年分数”栏目查询我校往年录取分数情况(网址:http://zhaosheng.hnfnu.edu.cn/)。

09

Q

我的分数可能不够,学校有没有其他录取途径?

A

学校严格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存在其他任何录取途径,没有所谓的内部指标,也不委托任何校外组织和个人招生,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10

Q

学校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吗?

A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口语须合格,英语单科成绩按150分满分计算须达到115分以上。除英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11

Q

学校哪个专业最好、最热门?

A

专业并没有严格的好坏、冷热之分。所谓热门专业,应该是指考生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因为报考人数多,热门专业录取分数也相对较高。热门专业与国家建设、行业、就业紧密相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建议考生在选择专业的时候首先要考虑个人的爱好,其次要考虑自身的条件,专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12

Q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A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认可各省(市、区)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市、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如下录取规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2)对于福建省一档多投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满分)×750×30%+(专业统考分/专业统考满分)×300×70%。];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3)如与当年生源省(市、区)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市、区)规定执行。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考生档案投入我校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13

Q

什么是国家专项计划?

A

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承担。湖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高水平艺术团投档前进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招生院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14

Q

什么是地方专项计划?

A

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由湖南省所属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负责实施。在湖南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湖南省农业户口且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湖南省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按湖南省高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15

Q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湖南省的招生计划、收费情况?

A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尼亚加拉大学推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0年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招生计划100人。学费暂定18,000元/年/人(实际执行的收费标准按当年湖南省发改委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列在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院校代号:4781。

16

Q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A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投档成绩,按不超过105%的提档比例提档,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录取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出现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进入“招生简章”栏目下查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美国尼亚加拉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http://zhaosheng.hnfnu.edu.cn/)了解具体情况。

17

Q

如何查询有没有被贵校录取?

A

学校招生网设有“录取查询”栏目,考生可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

18

Q

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邮寄?

A

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学校高招录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邮寄地址为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上所填地址。

19

Q

考生正式录取后能否转专业?

A

新生按所录取专业在所属学院报到入学。在校学生有一次申请转专业机会,满足一定条件的学生可以在其大二第一学期初向相关院部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条件参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17〕66号http://jwc.hnfnu.edu.cn/info/1052/3473.htm)。

20

Q

学校奖学金设置情况怎样?

A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5—2‰(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4%(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21

Q

学校如何帮助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A

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200—44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助学金,20-30%(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22

Q

学生住宿条件如何?住宿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A

学校拥有独立于教学区的学生生活区,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4人一间,覆盖无线网络,供应热水,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200元(网络和热水须另收费)。

23

Q

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A

一师毕业生综合素质高、适应性强,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好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同类学校的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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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 图片 / 新媒体中心

/ 编辑 / 李歆怡

/ 审核 / 颜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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