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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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项目

位置/小项

计划数

文化课单独考试

计划数

文化课统一考试计划数

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

65%

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

男子

篮球

中锋

≤1

≤1

00

前锋

≤3

≤1

≤1≤1

后卫

≤1

≤1

00

田径

100米

(男)

≤3

0

≤1≤2

400米

(男)

≤4

≤1

≤1≤2

400米栏

(男)

≤3

0

≤1≤2

1500米

(男)

≤3

0

0≤3

三级跳远

(男)

≤3

0

≤1≤2

铁饼

(男)

≤3

0

≤1≤2

200米

(女)

≤3

0

0≤3

400米

(女)

≤4

≤1

≤1≤2

3000米

(女)

≤2

0

0≤2

2000米

障碍(女)

≤3

≤1

02

七项全能

(女)

≤3

≤0

≤1≤2

男子

足球

守门员

≤1

0

≤10

其他队员-前锋

≤1

0

≤10

其他队员-前卫

≤5

≤2

≤30

其他队员-后卫

≤4

≤2

≤2≤0

总计

≤50

≤10

≤15≤25

二、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新闻传播学类。

三、报名条件

(一)男子足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男子篮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田径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四)湖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认定的比赛名称如下

1.全国、洲际及世界比赛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

(2) 教育部、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 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2.省级比赛

(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

(2)各省教育厅、体育局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

3.高中阶段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8年9月-2021年1月。

(五)其他要求

1.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从招生计划所列的文化课单独考试、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65%、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等三个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报考。

2.每人限报一个具体位置(小项),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其运动小项也须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报考女子七项全能的考生所持运动员等级证书应为全能项目所含项目的等级证书)。

3.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名单中所列考生。

4.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可查询核验。

5.报考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日8:00至1月10日17:00

(二)报名平台

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三)上传材料包括

1.《湖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运动员等级证书;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主力运动员资格认定证明(团体项目考生提供,须由考生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5.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名字所在页。

(四)报名要求

1.《湖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中每一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

2.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须真实、清晰、完整,否则报名无效。

3主力运动员资格认定证明模板见附件。

五、选拔程序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1年1月13日17:00前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获得足球项目考核资格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我校认定国家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并以报名时的项目和位置按测试成绩排序。

获得篮球、田径项目考核资格考生须按照以下方法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1.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15日8:00至1月20日17:00在报名平台网上缴费;1月22日开始自行在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报名费:200元/人。

2.现场报到

(1)报到时间与地点

项目

时间

地点

男子篮球

1月26日8:00—12:00

复临舍教学楼

田径

1月27日8:00—12:00

(2)考生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现场报到并采集相关信息,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书原件。考生报到的同时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4)报到须提交材料:

①《湖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原件

②湖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准考证

③二代身份证原件

④最高运动等级证书原件

⑤参赛秩序册及相关成绩证明原件

⑥主力运动员资格认定证明原件

⑦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

⑧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⑨体温测量登记表

⑩《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审核原件通过后,提交资料复印件,并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

3.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项目

时间

地点

男子篮球

1月27日8:00

南校区体育场

田径

1月28日8:00

(2)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3)湖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4.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2月1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专项测试成绩。

六、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

(一)报考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65%、二本线类别考生

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各项目测试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根据各位置(小项)的招生计划,分类别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约资格考生。签约资格考生须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二)报考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考生

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各项目测试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

对于单独文化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各位置(小项)招生计划,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约资格考生,签约资格考生须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资格。

(四)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高考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方可被我校录取。

对于报考类别为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65%的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报考类别为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的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五)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我校根据《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内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七、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八、其他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报名、考试。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入校后,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水平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发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2.专项测试咨询受理部门:湖南大学体育学院

电话:0731-88822463

3.艺术团在校管理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共青团湖南大学委员会

电话:0731-88664199

4.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九、考生防疫须知

(一)考生在考试日前14天,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体温测量登记表》,报到时提交《体温测量登记表》。所有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及居住地“健康码”,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12月1日以来,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以测试日为基准该地区保持低风险等级已满14天,且持《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测试当天须提供家庭居住地社区(村部)出具的居家隔离满14天的证明以及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提供考前适应场地练习。

(三)非当日考试考生及所有送考、陪考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增强体质,提升免疫力,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人群交叉聚集。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公众高频接触部位,接触后及时洗、消处理。考试期间要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用餐。

(五)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老师或家长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上述症状的,应立即向考点医务人员报告。

(六)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或考试过程中除外),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考点内走考试专用通道。候考时,考生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应迅速离开考点,减少人员聚集。

(七)请考生主动了解本省及湖南省长沙市疫情防控要求,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请主动联系我校并将书面情况说明发送至admi@hnu.edu.cn。

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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