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长沙市市本级机关**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120急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长沙市120急救中心为长沙市卫健委管理的财政补助全额**,为长沙地区**的市级专业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主要承担长沙地区院前急救指挥调度、日常医疗急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110社会联动服务、重大社会活动现场医疗保障及院前急救专业化和社会化培训等工作,是履行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因工作性质原因,医生、护士、驾驶员岗位能从事晚夜班工作。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因违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7个,招聘计划14名(详见附件1)。
说明:
1.35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含)。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暂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疾病防控→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changsha.gov.cn)官方网站和长沙市120急救中心微信公众号“长沙120”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请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changsha.gov.cn)官方网站和“长沙120”微信公众号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好《长沙市120急救中心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8:30—2021年6月4日17:00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4、报名地点:长沙市院前急救培训中心会议室(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89号长沙市计生科技服务大楼3楼)。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120急救中心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执业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医师规培合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经中心研究后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疾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3:长沙市120急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长沙市120急救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6月9日(周三)上午9:00,地点为长沙市公共卫生中心(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509号[浏阳河大桥旁]长沙市公共卫生中心大楼四楼中间会议室)。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满分100分。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3、2021年6月9日(周三)下午在微信公众号“长沙120”公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10日(周四)(9:00—11:00)到长沙市120急救中心(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509号[浏阳河大桥旁]长沙市公共卫生中心西侧大楼11楼)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查阅本人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
1、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2、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长沙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3、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环节开始后不再递补。
2、考核方式:考核分为面试和跟班考核,考核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跟班考核成绩占4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2)跟班考核:考核时间为一周。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素质、相关专业实操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等。
3、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及资格审查情况在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心公示栏进行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中心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5570016
2、监督电话:0731-85570035
附件详情请见原文:
附件1.2021年长沙市120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长沙市120急救中心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3.长沙市120急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doc
附件4.长沙市120急救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doc
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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