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13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函》相关要求,总结交流近三年来我省民族教育教学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充分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搭建民族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交流平台,决定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二届民族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如何参与?一起来看重点。
活动内容
围绕近三年来我省民族教育发展理论与政策研究、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民族教育教科研探索等内容,开展湖南省第二届民族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评选内容具体包括:
01
发展理论与政策研究
突出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主题,针对我省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理论探索和对策研究(含论文、专著、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02
教育教学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双语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教育信息化应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教育教学服务管理特色案例等(含具有较强民族教育教学代表性、实用性及推广价值的工具书、校本教材等)。
03
教研科研
推进民族教育课堂教学、课程(专业)教学、教材教法改革创新的研究项目(含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
04
教学资源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双语教育特色教学资源(含开发软件、多媒体课件等)。
05
教育扶贫
针对民族地区开展的教育扶贫成果(含结对帮扶、支教送教、对口援藏援疆的特色案例、论文、研究报告等)。
06
其他民族教育教学成果
其他具有代表性、实践价值的民族教育教学成果(含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办学、民族预科教育、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特色案例、论文、研究报告等)。
评选要求
01
内容要求
要求为近三年来的民族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成果发表与否不限),充分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和实践效果,具有学习与借鉴意义,对提高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贡献。
02
材料要求
完整填写成果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要求突出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主题,理论新颖,论证充分,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字简洁,不能抄袭剽窃。
成果以文字简介为主,字数不超过3000字,正文不包括图片。成果案例等其他辅助图片、论文、著作、视频、软件等作为附件说明(已出版的教材、著作且不宜全部上传的,请邮寄实物至指定地址)。需个人签名、盖章页面请以图片形式作为附件提交。
申报流程及报送时间
01
申报流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活动,安排专业部门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其中,各市州教育(体)局要调度各县市区尤其是民族县市区积极参评,认真开展对所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含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办班学校)推荐上报的成果初审,高等院校由学校教育科研部门负责初审,初审后统一填写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至省教育厅指定的评审平台(平台地址另行通知)。本届成果评选活动不接受个人自行申报。
02
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本方案及附件请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mzjyc.hnedu.gov.cn/)
成果评选及奖励
本届成果评选活动实行限额申报(指标分配详见附件3),由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评审计分办法及要求进行。优秀成果评选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参评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30%,以省教育厅名义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成果展示,并择优推荐至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康颖,电话0731-84712883;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所民族教育研究室:李红婷,电话0731-84402975。
佐证实物资料请寄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科院,李红婷收。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查看附件
来源:湖南教育政务网
在看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