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5.02、其他省不低于211.97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37.5、广东省不低于582.5、河南省不低于565、其他省不低于557.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57.5分,文化课相对成绩达88)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艺术史论
文化课相对成绩陕西不低于131.2500、新疆不低于129.0456、山东不低于126.1278、北京不低于124.3346、广西不低于123.4000、黑龙江不低于123.1884、其他省份不低于122.1190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10/北京入围线470×100+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3.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02
中央美术学院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 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12名,并列11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209分。2. 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8名。3. 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6名。4. 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0名。5. 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5名,并列33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810分。6.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名。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7. 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3名,并列193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308分。
港澳台联招考生
合格考生根据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按平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线另行通知。
其它说明
1.考生可于2020年8月1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预计2020年8月15日寄出。2.我校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邮寄。
03
中国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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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艺术学理论类、建筑学总分满分按750分计。
2:我校不限生源省份。若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04
四川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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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理论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普通类专业
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05
广州美术学院
一、广东省
1、“统考+校考”造型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467分;
2、“统考+校考”设计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0.593分;
3、“校考”书法学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3.020分;
4、“提前批统考合格”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485分;
二、广东省外
书法类
“书法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493;
理论类
“理论类”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为:517(根据录取原则“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5人”,福建省录取最低文化分为530分);
造型类
“造型类”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380(根据录取原则“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15人”,浙江省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427分,广西自治区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380分);
设计类
“设计类”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652。
06
西安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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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文化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后计(海南省用原始分)。
2.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综合分并列情况,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3.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具体专业分流公告请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录取考生及时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07
天津美术学院
一、录取最低分数线(不含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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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最低分数线(含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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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鲁迅美术学院
09
湖北美术学院
一、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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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校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执行2020年湖北省相应批次与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1.绘画设计类:305分
2.动画(中外合作办学):305分
3.书法类:319分
4.服装表演类:285分
三、上述专业类型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规则:
1.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动画(中外合作办学):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3.书法类: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4.服装表演类: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众志
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