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根据各级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取消我院原定于8月1日-2日举行的2021年提前批专业招生各项现场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关于政治考察
根据学院招生章程规定,已录取的考生应参加政治考察并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转入其他普通批专业学习:
1.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因犯罪正在服刑的。
请考生登录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网“下载中心”下载打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1年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政审表》),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完成政审,被学校录取后于开学报到时交给招生处。
02关于身体条件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根据学院招生章程规定,录取考生除高考成绩达到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身体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25.7之间。
3.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纹身、驼背。
4.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
考生的身体条件,参照考生电子档案中的《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招生咨询电话:0731-82693111,82693036.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