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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近日,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等地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长沙、北京、河北、贵州、江西等多地出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 10 月 30 日湖南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学校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抓实抓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始终保持高度警醒警觉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责任主体,坚持做好值班值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坚持校园“封闭式”管理,守好校门,管好校园。师生员工进校须主动出示身份信息,查两码(健康码、行程码)并测量体温。外来人员无必要不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要查两码测体温并做好实名登记,检查无异常者方能入校。学生要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有事外出必须在今日校园“辅导猫”中履行请销假制度。
严格落实外出审批制度。各部门要引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尽可能少聚集,在校期间尽可能减少出校,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未彻底“清零”前非必要不出省。学院组织师生赴省外开展集体活动(含实习实训、参加比赛、研学、毕业考察、其他),坚持“非必要不开展,谁组织谁负责;非必要不出省,严禁组织师生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原则,活动方案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提前3天报学院疫情防控办审批,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对有虚报、瞒报或未经审批私自外出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每天要及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追踪因病缺勤人员去向。各部门需在学院“疫情防控微信联络群”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对有虚报、瞒报或外出未请假、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未及时上报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加强通风消毒。对学院重点场所及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高频接触物体每天定时消毒,加强教室、寝室、食堂、阅览室等场所通风透气。各部门继续动员师生员工及所有教职员工家属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三、持续做好摸排和宣传工作
省外返长人员一律凭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或返长后第一时间去做核酸检测。师生员工如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与公布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一旦发现自己或家人健康码、行程卡变成红码或黄码,要及时向学院防控办及所在社区报告,并按要求配合做好有关防控工作。
师生员工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防控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机制
学院防控办落实临时隔离措施,储备适量的应急物资。学院在 11 月上旬前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针对应急演练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防控方案。各部门要切实把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确保应急机制处于激活状态,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五、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
各部门组织举办的相关会议、培训、比赛等聚集性活动,原则上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切实避免在同一地点同一时段扎堆举行。严防严控会议、培训、展览、晚会、庆典、体育艺术赛事等聚集性活动(指100人以上有外省人员参加或300人以上的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非必要不出省,分级分类动态调整”原则,总体上从严控制举办线下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线下活动参与人员,严格控制活动规模。确需举办的,要落实“一活动一方案一专班”要求,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带队领导、教师及其工作职责,经学院防控办报上级防疫部门审批;要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所有参加活动人员须凭 48 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所有防控措施必须评估把关。
特此通知。
END
来源:学院防控办
编辑:余琴怡
责任编辑:黄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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