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宣誓仪式(左三为李翠华老师)
11月18日,第二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仪式在长沙举行,经过严格的选任程序,98名个人就任第二届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在未来5年任期内,他们将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我校退休教师、研究员李翠华光荣获任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人民监督员被称为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每届任期5年。自2016年我省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各项制度,开发应用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率先在全国出台《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至今,省、市人民监督员共参加案件监督和活动2205次、参加人数达5371人,有效助推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据悉,今年4月,娄底市委政法委员会、娄底市司法局、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李翠华等100人被选聘为娄底市人民调解专家。
图文| 欧阳琦
责编| 刘泱
初审|欧阳琦
终审| 王宗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