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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8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赶紧来报名吧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高考的考生(含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考生和同等学历考生)。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5月6日—5月18日
2.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缴费:考生通过微信支付考试费,标准为80元/生(依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时间为5月19日—23日。缴费流程详见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网址未加载)。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5月23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三)填报志愿
单独招生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我校单招考试时间为5月24日,选择2所学校报考的考生,应避免2所学校考试时间冲突。
二、单招专业
三、考试
(一)基本原则
我校单招实行考试入学,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考试方式
采取“文化考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
1.文化考试和面试以原始分呈现,总分450分,其中文化考试300分,面试150分。
2.文化考试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3.技能测试主要考查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采用面试形式组织考试。
4.202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只需参加面试,文化成绩使用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成绩的总分。
5.职高对口类考生、往届考生和同等学历考生除参加我校将组织的面试外,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内容为:英语(分值100分)、语文(分值100分)、数学(分值100分)。英语、语文、数学科目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三)考试时间
5月24日上午08:30—12:00技能测试(面试)
5月24日下午14:30—17:00文化考试(笔试)
(四)考试地点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五)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六)我校将按照高考和疫情防控要求,制订科学、规范和严格的组考方案和考务细则。详见《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组考实施方案》。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
2.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分考生类别按考生总成绩结合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1.今年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均为湖南省内生源,分202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四个类别,分别组织考试,并按相同比例的录取率录取。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七日。凡预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就读确认手续(详见学校招生网通知),按收费标准交清一年学费和杂费,逾期缴费,视为放弃录取。
4.已确认录取的考生6月18日前将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不再参加2020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5.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
6.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学生,一经我校录取不得转专业。
7.省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各省招生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职高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七、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考试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8886309(兼传真)、8850057
联系老师:付老师 高老师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处
邮 编:414000
九、到校方式
乘公交7路、18路、3路、60路车至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站下车;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下车后乘出租车直接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