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芽相聚渐别离,展翅鹏程皆万里
又是一年毕业季
告别校园
寻找属于自己的诗和远方
愿你们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小编在此奉上2020届皇家物院离校指南
一.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及场地安排
6月15-16日:物流管理学院(教学楼107)
物流人文艺术学院(教学楼108)
物流工程学院(教学楼109)
6月17-18日:物流信息学院(教学楼107)
物流商学院(教学楼108)
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109)
二.返校要求
1.毕业生返校领取毕业证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将返校前21天的学生健康卡(见附件)和电子健康绿码交辅导员存档,返校当天带好口罩、有序排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鼓励同学之间代办;居住或目前仍留在疫情高、中风险区者或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学生,暂不返校。
2.当日办理当日离校,确有因行程问题需要推迟离校的学生,需提前申请报备批准;
3.为简化优化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不聚集、不拖延,毕业生在6月7日后进入校园网“毕业生电子离校系统”查看本人是否符合毕业要求,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如果不符合毕业要求,请与下列相关部门值班人员联系处理。
值班安排 | ||
部门 | 值班人员 | 地点 |
教务处 | 廖老师 | 办公楼205 |
国际合作学院 | 王老师 | 物流宾馆103 |
计财处 | 卢老师 | 办公楼四楼 |
图文信息中心 | 任老师 | 图书馆 |
团委 | 徐老师 | 科技实训楼302 |
基建后勤处 | 黄老师 | 后勤处101 |
物流管理学院 | 何老师 | 教学大楼一楼 |
物流信息学院 | 龚老师 | 教学大楼五楼 |
物流商学院 | 郑老师 | 科技实训楼四楼 |
人文艺术学院 | 刘老师 | 科技实训楼四楼 |
物流工程学院 | 梁老师 | 教学楼四楼 |
校企合作与就业处 | 吴老师 | 物流宾馆205 |
4.如学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回校,可委托老师或者同学办理(须在代领时出具《毕业证书代领委托书》,见附件,并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经委托人所属班级辅导员和发放人员确认后领取毕业证书)特殊情况可申请推迟在6月底前返校领取毕业证 |
三.档案处理
领取毕业证后,请毕业生到校企合作与就业处(物流宾馆大厅或物流宾馆205)进行档案处理(非本人处理请出示委托书),建议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一)派遣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等具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录用的毕业生,持三方协议到校企合作与就业处登记办理。民营企业录用的毕业生如需办理集中派遣,需在三方协议加盖当地人社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二)中心托管
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到校企合作与就业处登记并签署托管协议,档案由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管两年。档案转出时,需同毕业生本人持托管协议、身份证原件及毕业证原件,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三)回原籍
未办理集中派遣和档案托管的毕业生,档案返回原籍。返回原籍的毕业生,不需要到校企合作与就业处现场登记,只需在云就业平台“档案去向”一栏注明“回原籍”即可。回原籍的毕业生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县教育局就业指导中心长期免费保管。毕业两年内,如果通过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或迁往其他工作城市的,可以到校企合作与就业处申请档案改派。
计划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档案,暂作留校保管,待通过本科考试,开学后将档案一并带入本科院校保管。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4日
祝福你们
亲爱的物院学子
愿你们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未来一定很美好!
虽然不舍,依然相送;
虽然离别,不曾感伤;
车已到站,我原路返回,你们远走高飞!
排版:陈智婕、李新龙
文字:学生工作处
审核:肖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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