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事迹
史砚芬(1903-1928)
五四时期,正在中学读书的他开始投身五四爱国运动的洪流。1927年春,北伐军进抵宜兴。在与北伐军的交往中,史砚芬开始接触马列主义思想,逐步树立起共产主义信念。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参与发动农民和组织农民协会,与土豪劣绅进行斗争。并在当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任共青团宜兴县委书记。11月,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震撼大江南北的宜兴农民暴动打响江南农民暴动第一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运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史砚芬担任了这次暴动的副总指挥。1928年调任共青团南京市委书记,不久又调任共青团江苏省委沪宁县巡视员。1928年5月5日,史砚芬在南京参加共青团中央大学支部会议时,由于叛徒出卖,不幸被捕。在狱中,他受尽了敌人的严刑拷打,始终坚贞不屈。临刑前,史砚芬面对刽子手,高唱国际歌,在南京雨花台英勇就义,时年25岁。
红色家书
“弟妹!今生就这样与你们作结了!”
——就义前给弟弟妹妹的遗书
亲爱的弟弟妹妹:
我今与你们永诀了!
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我死后,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故我虽死犹存。我的肉体被反动派毁去了,我的自由的革命的灵魂是永远不会被任何反动者所毁伤!我的不昧的灵魂必时常随着你们,照护你们和我的未死的同志,请你们不要因丧兄而悲吧!
妹妹:你年长些,从此以后你是家长了,身兼父母兄长的重大责任。我本不应当把这重大的担子放在你身上,抛弃你们,但为着了大我不能不对你们忍心些。我相信你们在痛哭之余,必能谅察我的苦衷而原谅我。
弟弟:你年小些,你待姊应如待父母兄长一样,遇事要和她商量,听她指导。家里十余亩田,作为你俩生活及教育费用。我死以后,不要治丧,因为这是浪费的,以后你能继我志愿,乃我门第之光,我必含笑九泉,看你成功。不能继我志愿,则万不能与国民党的腐败分子同流。
现在我的心很镇静,但不愿多谈多写。虽有千言万语要嘱咐你们,但始终无法写出。
好!弟妹!今生就这样与你们作结了!
你们的大哥砚芬嘱
注:这封家书是在宣纸上写就的,原件现存于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史砚芬在狱中被关押了四个月,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他始终不松口、不低头。在最后这封带血的遗书中,他留下了对未成年弟妹的殷切嘱托和不灭的革命精神。
他们的故事
虽死犹存烈士魂
1928年春,史砚芬作为共青团江苏省委巡视员来到南京,并被任命为南京团市委书记。从此他在南京工人中发展组织,在学生中频繁地开展工作。
坐落在市中心的中央大学,是国民党控制严密的一所学校,也进步思想集中的地方,史砚芬不顾个人安危,深入该校,广泛联系学生,并多次参加中大团支部会议,研究指导工作。
1928年5月5日,在中央大学附近的鸡鸣寺城墙上,史砚芬又一次参加中大团支部会议,出席会议的共有20多人。会后,史砚芬和中大学生黄觉庵、王汇伯一道走进中央大学侧门时,发现被人跟踪。三人决定走出校门分散走开,甩掉“尾巴”。可是刚走到校门口即被察逮捕,旋即押送至公安局。
史砚芬、黄觉庵、王汇伯被分别关押在三个房间。晚上9时,敌人开始审讯。王汇伯在审讯中供出三人都是共产党员。然后史砚芬和黄觉庵拒不承认。敌入恫吓说:“不承认就打死,承认了保证没有生命危险,并给事做……”
为了对付敌人,史砚芬、黄觉庵事先就已商量过对策,于是他们分别回答敌人:在校读书,并没有加入共产党,只是参加过文化团体,谁是共产党不知道。后来,敌人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得知史砚芬领导过宜兴暴动,任副总指挥。对此,史砚芬也拒不承认。敌人便把他转押到首都卫戍司令部看守所。在阴森的牢狱里,他用手中的笔为武器,写下了《夜莺啼月》等文章,揭露国民党统治的黑暗以及对共产主义美好理想的向往。敌人对这个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束手无策,最后通过江苏特种刑事法庭以“意图颠覆党国”为名判处他死刑。
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史砚芬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未成年的弟弟妹妹。他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坐在昏黄的灯光下,尽全力在纸上写下了留给亲人的最后一封信,便英勇就义:“亲爱的弟妹妹:我今与你们永诀了……我死后,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故我虽死犹存。
史砚芬的狱中难友何瑞麟在《死前日记》里记录了史砚芬行刑当天的情景:“今日六时,史砚芬、齐国庆、王崇典几位同志……拖向雨花台执行死刑。砚芬临刑时,身着到南京来的青绿色直贡呢夹长衫、汉清送给他的白番布胶皮底(鞋)、白单裤。因为刚洗过脸,头发梳得光光的。他第一个先出去,神气最安逸……砚芬临去时,向我们行一个敬礼……‘再会’。”
(摘编自《雨花魂——雨花英烈纪实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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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党委办(新闻中心)刘凌云
指导老师|李芳
审核|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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