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金科院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本科生资助政策为学子逐梦之旅保驾护航。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每人3000元、二等奖学金评每人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500元。
4、校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为“表彰单项奖学金”“文体单项奖学金”和“考研单项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奖项只能申报一次学校单项奖学金,不得重复申报。
5、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卓越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6、社会企业奖学金
社会企业或个人出资在学校或者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一定领域内的优秀学生。
相关事项: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必须为困难认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二等国家助学金、三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进行对应设立。
2、校内励志助学金
校内励志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三档标准发放,一等励志助学金:1500元/(人·学年);二等励志助学金:1000元/(人·学年);三等励志助学金标准:500元/(人·学年),共计300人。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
当前学年在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均有资格按细则申请伙食补助。
2、学生临时困难补助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必须为突发情况下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本科学生,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人·学年),具体根据学生临时困难等级进行补助。
3、特殊困难学生补助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的普通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四、学费减免
1、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在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学费按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补助。
2、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主要减免对象为: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符合国家和省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的子女,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子女及其它特殊困难的学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减免。
五、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当学年未办理及未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本学年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特殊情况,毕业班学生不予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贷款人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金额最高为每年12000元。
六、勤工俭学
学有余力、身体健康、能较好完成相关工作的学生(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校内勤工助学酬金标准根据岗位设定,一般为每小时12-14元人民币。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40个小时,一学期不超100个小时。
七、学费补偿
1、赴苏北基层工作毕业生学费补偿
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简称“在读期间”)所缴纳的学费。
2、应征入伍补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3、直招士官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据实补偿或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4、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八、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指在新生报到时,对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办理缓交手续,学校安排其先入学注册的一项助学措施。只是缓交手续,不代表自动申请了国家助学借款,也不是学费减免。
温馨提示: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大家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入学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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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金科欢迎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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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编辑丨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
金陵科技学院是南京市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1980年成立的新中国第一所全日制城市职业大学——金陵职业大学和1958年成立的南京市农业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学校秉承“厚德兴业”校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素以“专业基础好、职业素养高、实践能力强、发展潜能足”而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在南京各行各业中,随处可见金科学子优秀校友的身影。学校现有江宁、幕府、白下三校区,占地面积1600亩,内设20个二级学院(部),涵盖七大学科门类63个本科专业,拥有1500余名教工和20000余名本科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朝着“江苏一流、国内高水平新兴应用型大学”努力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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