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联合发布了《关于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启动的通知》,确定了首批20个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期限为2年。
江南大学入选
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
机构建设试点。
江南大学历来高度重视技术转移工作,坚持面向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通过制度创新,不断完善转化激励措施和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形成了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为主的知识产权转化模式,以“点到点”“点到线”“点到面”“点到体”为特色的技术转移模式。“十三五”期间,横向合同数7600项,合同金额25.19亿,到账金额16.34亿。学校先后入选首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基地和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
自收到科技部试点申报通知以来,学校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打磨材料,最终经试点认定条件遴选、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推荐、专家咨询评议等程序,成功入选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单位。
本次试点认定经两部门联合遴选、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推荐、专家咨询评议等工作程序。根据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以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工作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改革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着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效能,切实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要素供给。
下一步,学校将以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工作抓手和突破口,按照国家政策和科技创新需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各环节相关管理办法,制定职务科技成果披露管理制度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建立成果转化风险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面向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落实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的有关规定。整合全校成果转化资源,拓宽成果转化渠道。继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节点,完善体现效率和公平的收益分配及激励机制,通过建立专业化独立技术转移机构、全流程技术转移模式、专业化技术转移团队,形成政、产、学、研、用、金、介融合互促的技术转移体系。建成运营规范、交投活跃、功能完备的区域性科技成果生态圈,形成覆盖全省、服务长三角、辐射全国的技术转移创新体。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枢纽节点。
本文欢迎微信公众号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章前注明:本文首发于江南大学,微信号:jnu-1958。
文图来源:产研院
本期编辑:张铁根
欢迎您积极投稿或建言献策
投稿邮箱:jnuxmt2014@163.com
爱母校,从点赞、评论和转发开始!
Copyright 2014-2021 江南大学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