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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古代DNA研究(即考古遗传学)的迅速发展,昆山杜克大学学术事务副校长麦非文博士(Scott MacEachern)和多名国际知名专家提出倡议,建立有关处理和检测古人类骨骼遗骸的伦理准则。
来自20多个国家的60多位考古学家、人类学家、博物馆馆长和遗传学家起草了五项国际伦理准则,目的是尽量减少对古人类骨骼遗骸的损害,促进数据共享,并保证原住民社区适当的参与权。相关文章在近期发表于《自然》国际学术期刊。
自21世纪以来,利用古人类遗骸(如喀麦隆出土的遗骸)进行DNA研究的规模迅速扩大
Isabelle Ribot摄于1994年1月
麦非文博士同时也是国际知名考古学和人类学教授。作为这篇文章的合著者之一,他表示,伦理准则对于确保研究人员保护古人类遗骸和后裔族群的各种观点保持敏感性至关重要,特别是在那些有过殖民历史或土地和文物曾被剥夺的地区。
麦非文博士认为:“古人类DNA样本材料是有限的资源。如今获取活人DNA数据仅需棉签采样即可,但面对20万年前的古人类岩质骨骼时,DNA研究远非如此容易。这些骨骼遗骸非常罕见,而且往往难以保存。考古学研究一定会对研究对象造成某些损坏,例如,已经开发的考古遗址无法恢复原样,所以我们需要认真地考虑古人类骨骼遗骸保管所涉及的伦理问题,以确保这种有限的资源得到极其谨慎的对待。”
麦非文博士的考古工作主要集中在中非的乍得湖盆地南部,他和其他合著者一直关注在不发达地区开展考古工作时,研究人员与不发达地区的当地族群之间可能会存在的剥削关系。因为考古遗传学研究会用到耗资巨大的科技,所以进行这种研究的大多数实验室都位于富裕的发达国家,麦非文博士认为对这个问题的处理非常重要。
麦非文博士表示:“在处理来自原住民社区的古人类骨骼遗骸上,考古学、人类学和相关学界曾经有过糟糕的做法。作为考古学家,我们讲述的是关于过去的历史,但原住民或后裔族群可能会对其有不同的观点,或者希望听到不同的叙述方式。通过这篇发表于《自然》期刊的文章,我们希望探索如何在与这些族群协商的情况下,建立古人类骨骼遗骸保管的伦理准则。”
考古遗传学仅兴起于过去20年。在此之前,研究古人类遗传学的主流方法是从当今受试者身上提取DNA,然后再向前推断。2010年,瑞典进化遗传学家Svante Pbo对尼安德特人的基因组进行了测序。随后,学界对古人类骨骼遗骸的研究迅速发展带来了一些问题,包括缺乏与原住民社区的相关协商。
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已经引入立法,要求研究机构在转移古人类遗骸前与原住民社区进行协商,但这篇发表于《自然》期刊的文章指出,当古人类遗骸与现今族群几乎没有或者完全没有DNA样本材料上或口口相传的联系时,这种做法并不适用。
此外,这种做法还加剧了如下观念,即某些群体比其他群体对文化遗产拥有更多的所有权,而这可能会引发社会矛盾。
对远古DNA进行排序的能力彻底改变了学界对过去种群的研究方式
麦非文博士表示,一直以来我们缺乏国际普适的、可用来指导来自不同学科领域和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员的行为和做法的伦理准则。
文章的合著者均承诺遵守以下五项全球伦理准则:
·在开展研究工作的地方以及在取样、保存古人类骨骼遗骸的地方,遵守所有当地法规。
·在开展研究之前,做好详细的计划,包括研究问题、使用的技术、归还未使用样本材料的时间表以及发布研究结果的方式。
·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古人类骨骼遗骸的损害,同时最大限度地获得可用的数据。
·在研究结果发表后提供数据,以便对科学发现进行严格重审。
·保持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确保对利益相关方观点的尊重和敏锐感知,包括原住民社区的观点。
学者们所倡议的伦理准则源于2020年11月4日-5日所举行的在线研讨会。与会者来自哈佛大学、路德维希·马克西米利安大学、秘鲁的圣马丁大学、中国科学院、开普敦大学、日本国立科学博物馆、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阿根廷科尔多瓦国立大学、特拉维夫大学以及巴基斯坦哈扎拉大学等机构。
麦非文博士表示:“目前,考古学和考古遗传学界对古人类遗骸保管以及如何处理后裔族群和原住民社区的问题上,态度并不完全统一。但我们认为这篇文章为今后的讨论设定了框架,这个框架既可以面向研究人员,也可以面向后裔族群及其支持者、同行评审人员以及更广泛的学术界。”
引用来源:《人类遗骸的DNA研究伦理:五项全球普适的伦理准则》,作者Lars Fehren-Schmitz, Mary Prendergast, David Reich, Jakob Sedig, Kendra Sirak, Philipp Stockhammer. 《自然》,2021年10月21日。DOI:10.1038/s41586-021-0400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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