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设立在音乐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坐落于有“东方最美丽校园”之称的南师大随园校区,是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学院凭借自身悠久的办学历史、先进的教育理念、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良的教风学风、丰硕的科研成果、一流的硬件设施,跻身全国同类高校院系前列。
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专业学位音乐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完整而成熟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被确立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教育部“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入选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学科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拥有“中国红色音乐文化传播研究中心”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拥有一批在社会及业界具有影响力的音乐家和优秀中青年学者,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33人,博导4人、兼职博导6人、硕导42人。
学院以“教育专业、音乐专长、教师职业、美育先锋”为宗旨,“音乐学(师范)”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成为本专业江苏省首批唯一建设单位。音乐学专业通过专业师范认证,成为全国首批音乐学专业师范认证通过单位。舞蹈学(师范)专业近年来围绕人才培养创作的原创作品多次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围绕“音乐学(师范)”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设立“中国红色音乐史话”“歌唱风格与发声基础”“音乐专业英语基础”“中国音乐史与史学基础”“中国红色经典音乐作品赏析”等融师范与音乐为一体“音乐师范”系列课程。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升学率常年保持较高水平,高质量升学与宽领域就业展现人才培养优势。
1培养目标
坚定舞蹈学(师范)即舞蹈教育人才培养的专业定位,突出师范特色与优势,强化德智体美劳,具备舞蹈教学、编创、表演能力,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审美素养,能够适应国家全面发展及综合文化素养能力。立足江苏、面向全国,聚焦教育、文化发展及社会需要,培养掌握舞蹈学科相关理论、知识与技能,并具有区域引领作用的高层次、高水平中学优秀舞蹈师资人才。
2招生计划
2022年,舞蹈学(师范)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本科生30名,学制4年。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22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4报名流程
1.报名及缴费:舞蹈学(师范)专业单独考试(校考)(面向江苏考生)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具体流程如下: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舞蹈学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0:00至12月27日17:00。
2.网上选择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网报完成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4日10:00至1月7日17:00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采取先到先选原则,考试时段一经选择不得更改,已缴费逾期未选时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安排至未选满的时段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不得更改。选时后考生须于1月13日至考试结束前在考试报名系统中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流程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5专业考试
1.浙江、安徽、山东省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舞蹈学专业省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2.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校考。
专业校考安排如下:
①考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②考试内容:
A、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
B、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C、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
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满分共计300分,其中基本功测试150分、舞蹈作品表演100分、即兴创作表演50分。
3.成绩公布及查询:舞蹈学专业统考成绩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师范)专业校考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2022年4月底前由南京师范大学公布,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报名系统(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查询。
6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7录取办法
1.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学校将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浙江、安徽、山东省考生,高考文化分和舞蹈学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8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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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泽南
审核 |马艳戎 滕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