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2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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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2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2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1371)

◇学校概况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成立于2004年6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师范大学和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依托名城、名校,滋养于泰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继承与弘扬南京师范大学“厚生”精神,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创建“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努力办好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的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035亩,在校生10774名,历届毕业生毕业率平均99%以上,就业率平均97%以上,已向社会输送各类优秀人才3万多名。学校先后获“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和“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多次报道学校办学业绩;在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武书连主持)完成的《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学院综合实力在2019——2021的三年中分别位列全国第18、16和11位,江苏第3、2和1位,教师创新能力全国第9位、江苏第1位。

学校生源质量再创新高,江苏省内文理科招生投档分同类院校排名文科第一,理科第四,投档分超越部分公办本科高校;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硕果累累,学生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连续十多次名列全省高校前列;英语专业四级、专业八级一次性通过率名列全国独立学院前茅,荣获国内外、省、市各级各类专业竞赛奖项1000多项;学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形势喜人,2018届、2019届、2020届毕业生考取公办教师编制分别为724人、736人、823人,位居全省培养师范生院校的前列,部分专业学生毕业当年考取公办教师编制比例超过80%;近年来,600多名毕业生考取包括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悉尼大学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海外著名院校研究生;学校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行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实行“4+1”跟岗见习实践教学模式,学生多次荣获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在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将始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宗旨,按照“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办学要求,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深入促进内涵式发展,稳步提高办学质量和协同创新能力。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期待与青春激扬的八方学子相遇泰州,共同谱写最美的青春之歌!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注: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二、

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一)报考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2.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三)具体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填报、考试均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21〕4号)执行。

三、

转入与培养

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2年“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学费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与我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四、

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3.“专转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学的课程及相应学分,按我校有关规定认定。转入我校后,按照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转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相关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4.“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学籍管理和学业管理按照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关于“专转本”学生学籍与学业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执行。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五、

联系方式

院校招生代码:1371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152766、0523-86153766

六、

监督方式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6152205,邮箱:jjs@nnu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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