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扬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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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扬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来了!

各位考生

2022年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工作已经全面开启了

具体快来和扬扬一起看看吧!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学院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两个以上(含两个)复试小组的,应执行统一的办法和程序、统一的评价标准。

学院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

二、招生计划

各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及农村教育硕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分类使用,不得相互挪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共20名,实行全校统筹。

三、复试分数线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分数线”)。复试应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受疫情影响,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等。

学院组织各复试小组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命制多套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供复试时随机抽取,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含专业课)、实践(实验)能力考查等。

五、复试流程

(一)考生需提前在移动设备上安装支付宝App或学信网App。支付宝App下载地址:https://mobile.网址未加载;学信网App下载地址: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可以进行实人验证。

请考生提前使用学信网帐号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先进行“实人验证”后,仔细阅读系统须知,确认准考信息、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按要求完成交费并提交相关材料(含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考生一般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手机”或“手机+笔记本+麦克风”或“手机+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请考生提前按报考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联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

参加复试前考生需保证移动设备有足够的电量,并提前选择好环境并进行网络测试,保证网络通畅,使用前须关闭手机自动锁屏功能。学院可采用移动“云考场”作为线上复试应急备选方案。

(二)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复试,保证单人单室,提前加入并确认进入候考室,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两次“实人验证”,实人验证通过后即进入考场页面,即进入远程复试。考生需首先使用移动设备,通过摄像头环绕考生所处考室一周,以确认考生所处考室为单人单室,保证门窗关闭,无外人干扰,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或工作人员可随时要求考生展示考室环境状况。

六、其他事项

(一)体检工作。考生在复试前在线签订《诚信体检承诺书》,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 8号)规定执行。

(二)同等学力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专科毕业及本科结业身份报考者),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对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者、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所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是否考核其实验技能,由各相关学院结合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应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告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20分,既往学业及科研能力30分,专业素质测试(含笔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各学院自行确定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一般应于3月底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复试时间不得早于3月底,但应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

(五)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扬州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并加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六)复试费缴纳。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七)签定承诺书。各学院在对非全日制考生进行复试时,需要求考生填写《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

(八)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应严格遵守《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即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八、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需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二)综合成绩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1.5×30%

2.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1.5×30%

思想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申诉渠道

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应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为:0514-87979213,邮箱:yjszs@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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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冯逸 刘颖

校对 | 陈安琪 尹明亮

素材来源|扬州大学研究生院

审核 | 吴锡平宋宽 王贵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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