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设置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应志愿。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填报志愿安排
6月28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单独设立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栏,供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
江苏(招生代码:1111)
注: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选科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 |高煜超
责编 | 杜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