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较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严谨的科学精神,强烈的创新意识,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能够自主学习,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科研创新意识、终身学习能力,能够胜任医疗卫生、精神医学工作,为我国精神卫生事业服务的应用型精神医学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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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课程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15门,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专业基础课22门,如细胞生物学、基础化学、有机化学、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专业课25门,如精神病学基础、临床精神病学、儿童少年精神病学、老年精神病学、精神药理学、医学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内科学、外科学、神经病学等;同时开办人文艺术类选修课37门,自然科学类选修课95门,可供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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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业年限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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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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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各级医院及高等医学院校从事精神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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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南京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公众号
njmu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