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南京工程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是一所源于机械、电力、核工业等行业,传承百年、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应用型行业特色高校。
学校位于虎踞龙盘、钟灵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占地面积3000余亩,坐拥天印湖景、统览方山风光,校舍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4亿多元,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近4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2万多元,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设有66个本科专业,30%以上是国家、省级重点或品牌特色专业,90%以上专业具有鲜明行业性,80%以上专业与“中国制造2025”、七大领域、江苏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度吻合。同时,学校紧密对接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企业需求,开展中外合作、软件服务外包嵌入式培养、行业产业专属方向等应用型特色人才培养,招生专业及方向稳定在80个左右。
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占比50%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4万余人,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近400余人。
学校秉承“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弘扬“知行统一、创业创新”的校园精神,形成了鲜明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相融、注重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先后获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人才培养能力持续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就业竞争力、职业发展潜力不断彰显,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肯定,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就业质量处于同类高校前列。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工程学院(招生代码1114)2020年面向全省招收“专转本”学生12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如下:
招生计划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工程学院(招生代码1114)2020年面向全省招收“专转本”学生12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具体如下:
注: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为准。
报考与志愿填报
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2、报名条件:
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3、“专转本”考生须对照我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申报相应专业。考生报名资格由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
招生录取
1、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符合报名条件且达到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专转本”录取名单由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4、对跨类报考、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培养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按专业组建新的班级教学,并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学制为两年。
2、办学地点: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电子注册。
4、按照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工科类专业为5800元/年·生;住宿费1200元/年·生。
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若要求返回原校的,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南京工程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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