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1998年12月经原江苏省教委批准,由扬州大学举办的本科层次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扬州市两个国家级园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核心地域。校区占地800余亩,三面环水,采用园林式布局,中心突出、环境典雅、景观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教学设施完备,实验设备先进,图书资源丰富,校园网络完善,是一座智能化、园林化、生态化、开放化、人文化的绿色校园。
为适应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品貌端正,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办事公正,诚实守信。
3.应聘人员各项条件应符合所聘岗位的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且获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2019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博士研究生请直接与招聘方联系。
4.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具备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能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5.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且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一年及以上(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任职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
6.报考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是否兼报另一非专任教师岗位(请务必在系统“备注”中留言兼报“岗位编号”和“岗位名称”)。
本次录用的所有人员,由学院根据专业背景、学习工作经历等分配至相关工作岗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用人方式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聘期一年参加培训,聘期期满前一个月进行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2.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参照省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注册、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58.192.138.165/yzdxzp-2312/pages/index.html)完成。
1.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19年4月2日12:00—4月21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5日12:00—4月23日12:00。应聘人员提交后48-72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可到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缴费时间:2019年4月10日12:00—4月24日10:00。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
4.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即网上报名成功。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先熟悉《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登录“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在“招聘岗位”栏目内选择岗位表中对应的岗位编号(01-19),点击进入并完成注册报名。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附件材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上传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主要学生干部聘任证书(含聘任起止时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内容完整且清晰,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中共党员证明、外语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网上公告。
3.整个招聘程序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公示和签订协议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联系地址:(225009)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南路199号图文信息中心E0903室
联 系 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13270575001
刘老师 联系电话:1327057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