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不断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加强校际间的大学体育交流,培养文化层次高的体育工作人才,并力争在国家、省、市各类大学生的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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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项目
高水平运动队招收项目为田径、网球(不含软式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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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其中,田径项目男子不超过16人,女子不超过16人;网球项目男子不超过5人,女子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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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
2.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等级证书一致;
3.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注: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签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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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组织
(一)报名时间:
网球专项考生:即日起至2016年1月15日24时
田径专项考生:即日起至2016年3月8日24时
(二)报名方式: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次日前邮寄相关报名材料(以邮戳为准)。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考生(考生须经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报考资格)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d.njnu.edu.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信息。邮寄初审材料并经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在网上缴费60元,并打印网上报名表并签字确认;
2.邮寄初审材料。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网球专项于2016年1月16日前,田径专项考生于2016年3月9日前(均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报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恕不退回。申请材料包括:
(1)《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相关栏目须由中学填写意见、由责任教师(教练员)、校长(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本人考前原始的成绩册、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须清晰,证书、证件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考生须确保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生申请资格,并追究考生及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3)《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2)。
(4)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5)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3.材料确认。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将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取得测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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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一)专业测试
1.网球专项
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高水平运动队网球专项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考前原始成绩册、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原件材料以及网上报名表(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于1月24日上午8:00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西区网球场报到,并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网球专项校测,考核方式见附件3。
2.田径专项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田径项目的要求,我校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的考试时间约在三、四月份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及方案另行通知。
如专项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高水平专项省级统一测试或联合测试的,则考生需要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二)文化考试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1.一级(及以上)运动员
对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测试结论达到优秀或一级(及以上)的运动员,将结合招收项目和测试成绩等情况择优确定考生是否获得我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资格。获得文化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对不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一级(或一级以上)运动员,将无法享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的优惠政策。
2.二级运动员
经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测试等级为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且取得报考我校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于2016年6月25日17:00前将高考文化成绩单报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6年6月29日前将考生志愿表报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示程序
学校将根据校测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招收项目及人数等情况择优确定取得报考我校资格的人选,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并由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集中公示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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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工作
(一)录取政策将按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须按公办本科普通类批次院校第一志愿(平行志愿A院校志愿栏)报考我校。
(三)江苏省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均须按照选报的文理科类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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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水平运动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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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网址:http://bkzs.njnu.edu.cn
招办邮箱:zhaoban@njnu.edu.cn
电话:025-83720759 传真:025-83598534(负责政策解释和咨询)
纪委监督电话:025-85891511(负责纪检监督)
地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8号楼105室 )
校区邮编:21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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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三)本实施方案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为准,并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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