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今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与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江苏大学结合学校实际,12月份在全校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在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前夕,江苏大学通过篆刻创作的形式,创作了法治中国、弘扬宪法、依法治校、法治校园等系列专题作品15余方。通过手绘的形式就《中华人民共各国宪法》的序言,总纲,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五个方面创作绘画了9幅绘画,图解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以手抄报的形式从法治天下、法制教育、公正法治、法律咨询、法在心中等制作了5张手抄报,多形式多途径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进行推送,以在多层面多空间提升全校师生对首个国家宪法日的认识与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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