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江苏大学
二、国标代码:10299(国标)
三、学校性质:全国重点大学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另行公布(见江苏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3.江苏省以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4.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进档后,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江苏省考生为省统考成绩,其他省考生为校考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6.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六、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收费标准:培养费:6800元/生年;其他费用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艺术类校考报名与考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时间安排
2.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②所在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准考证。证件不齐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能报名。
3.报名考试费为150元/人。各专业可以兼报,不收兼报费。
4.现场本人面报,不得跨省报名。
二、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单科200分,总分400分)
1.素描(静物默写、四开画纸、3小时)
2.色彩(静物默写、四开画纸、3小时)。
三、考试要求
1.考试所需证件:①身份证原件;②所在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准考证原件;③江苏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原件。三证不全者不能考试。
2.考试期间,除画纸外其它用具自理。
3.考试作弊者,取消成绩,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四、成绩查询
3月25日后,考生可到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上查询成绩,也可通过江苏大学招办微信公众号(ujszsb)查询成绩。合格考生可到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单独邮寄纸质合格证。
艺术学院大楼
生态校园
图书馆
前门鸟瞰
前卫体育馆
西山操场
第六食堂
宿舍区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到朋友圈~
江苏本科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