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13983
江苏省招生院校代号:
文科类、理科类及艺术类专业1833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1856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1876
学历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收费许可证号:05004806400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0600000311号
江苏省首批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试点的独立学院之一
01
招生计划
2020年,我院在江苏、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20年本科生招生江苏省分专业计划表》、《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20年本科生招生省外招生计划表》(招生计划数以相关省、市、区公布数字为准)。
02
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高考外语语种及要求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报考我院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或日语;报考我院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
我院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1833代号中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可报考。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招生。江苏省考生须报名参加2020年苏州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我院认可苏州大学校考成绩,并按照规定比例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取得我院合格证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相应批次控制线后即可报考。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考生参加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合格,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不限。
(7)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江苏省、贵州省招生。江苏省考生须报名参加2020年我院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试,我院按照规定比例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取得合格证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相应批次控制线后即可报考。贵州省考生参加所在省份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合格,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
03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非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江苏省、河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安徽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2020年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志愿设置及投档规则有调整,我院录取规则将相应调整,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江苏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贵州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04
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05
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06
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价格部门核定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14000元/人年,赴国外高校学习期间,同时按照国外高校规定另缴纳相关费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27600元/人年,赴国外高校学习期间,同时按照国外高校规定另缴纳相关费用。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07
退费办法
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08
证书类别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09
证书颁发办法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
10
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学院网址:http://www.sdwz.cn
招生网址:http://zs.sdwz.cn
电子邮箱:sdwzzs@qq.com
咨询电话:0512-66551901
咨询Q Q:1849026034
微信账号:苏大文正招生(sdwzzs)
传真:0512-66551906
监督电话:0512-6722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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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策划: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就业处
素材来源: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就业处
责任编辑:戴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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