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国际代码13905,江苏招生代码:1810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校址
学校全称: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励学路9号
二、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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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规则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专转本”招生对象为: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的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江苏省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以内。
3.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承诺进档不退。
5.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以江苏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500元/年
2.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培养方式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2、“专转本”学生单独编班,不进行插班教学。
3、“专转本”学生采用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培养。
七、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八、证书及颁发办法
证书类别: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国家认可的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5-57931196 025-57931197
监督电话:025-66205080
邮 箱:zs@njpji.cn
学院网址:https://web.njpji.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njpji.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励学路9号,邮 编:211222
十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章程由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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