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主城区部分乡镇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即日起调整主城区部分乡镇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下列乡镇管控措施予以调整
广陵区:头桥镇、李典镇、沙头镇;
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泰安镇。
二、调整后管控措施
1.上述区域内小区(自然村)实行“每户每3天限一人”进出小区(自然村),出行范围限于所在乡镇范围内。
2.居民须戴好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倡导非必要不出户。居民出入小区(自然村)、进入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均须测体温并查验出入证、苏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外时间限2小时之内。
3.非本小区(自然村)人员不得进入小区(自然村)。涉及市政服务、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生活保障等国计民生行业和疫情防控岗位人员凭通行证出入小区(自然村)。
4.上述乡镇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细落实“外防输入”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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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扬州发布
编辑|刘仪蒙
审核| 孙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