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扬州市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第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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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扬州市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第70号)

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5号)要求,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发布之日起,对扬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东路2号除外)、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城北街道卜扬社区瘦西湖福苑小区除外)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调整后全市现有7个中风险地区。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27日

END

来源 | 扬州发布

编辑| 刘仪蒙 贺文楚

审核| 孙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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