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扬州市关于9月1日开展部分地区核酸检测的通告(第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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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扬州市关于9月1日开展部分地区核酸检测的通告(第80号)

关于9月1日开展部分地区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定于9月1日6:30开展部分地区核酸检测,现就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邗江区:邗上街道、蒋王街道、新盛街道、竹西街道、维扬经济开发区等5个街道、园区;

广陵区:广陵经济开发区、广陵新城、湾头镇、汤汪乡、文峰街道等5个乡镇、街道、园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瘦西湖街道2个街道;

集中隔离点。

以上范围内全部居民(含外地在扬人员),总计目标人群约65万人。

二、检测地点

各地设置的核酸检测采样点详见各区(功能区)通知。

三、有关事项

请各位市民按照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

请各位市民检测时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并主动出示“苏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市民支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31日

END

来源 | 扬州发布

编辑| 刘仪蒙贺文楚

审核| 孙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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