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扬州市关于恢复主城区公交车和出租汽车运营的通告(第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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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扬州市关于恢复主城区公交车和出租汽车运营的通告(第90号)

关于恢复主城区公交车和出租汽车运营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广大群众出行,现将主城区公交车和出租汽车恢复运营方案通告如下:

一、公交车恢复运营方案

(一)恢复运营时间

1.自9月9日起,恢复主城区公交车运营;

2.自9月16日起,恢复扬州大市范围内的跨区公交车运营和镇村公交运营。

(二)线路班次安排

1.自9月9日起,主城区公交线路全部恢复,班次按50%运力运营;

2.自9月16日起,主城区公交运力全部恢复,跨区公交和镇村公交线路和班次全部恢复运营;

3.具体信息在扬州“掌上公交”APP实时查看。

(三)相关防疫要求

1、乘客上车和乘车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未规范佩戴口罩者不予乘车;

2、在公交车辆适当位置规范张贴“扬城扫码通”二维码,乘客须扫码或刷市民卡乘车。

二、出租汽车恢复运营方案

(一)恢复时间:9月9日起恢复运营。

(二)经营范围

1.9月16日前,限定在主城区范围内运营;

2.自9月16日起,恢复市内外运营。

(三)相关防疫要求

1.乘客乘车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可拒绝提供服务;

2.乘客要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扫“扬城扫码通”),建议乘客后排入坐;

3.驾驶员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查验乘客健康码、行程卡(扫“扬城扫码通”),对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乘客,驾驶员要代替扫码登记或填写《扬州市区出租汽车乘客信息登记表》。

特此通告。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9日

END

来源 | 扬州日报

编辑| 刘仪蒙

审核| 孙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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