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家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我校开展该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
二、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10月20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开展。
三、具体实施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通过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身份(教师或学生)参与问卷填答;或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学校在校园网首页设有“中国教育督导”飘窗,以方便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直接扫描登录、进入问卷填答。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院(系)、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让全体师生员工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2.请全体教职工、学生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3.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调研问卷的填答,学校将对师生参与满意度调查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质量监督与评估处、党院办、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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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