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课堂开课啦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人脸识别逐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国境边防、公共交通、城市治安、疫情防控等诸多领域,人脸识别技术发挥着巨大作用。在为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人脸识别技术所带来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引发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和担忧。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人脸信息提供司法保护。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只有这五类情形可以使用人脸识别
1、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而处理人脸信息的。
2、为维护公共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
3、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 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人脸信息的。
4、在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处理人脸信息的。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下情形属于侵权
1、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
2、未公开处理人脸信息的规则或者未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范围。
3、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未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单独同意,或者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4、违反信息处理者明示或者双方约定的处理人脸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
5、未采取应有的技术措施或者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人脸信息安全,致使人脸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向他人提供人脸信息。
7、违背公序良俗处理人脸信息。
8、违反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处理人脸信息的其他情形。
问答总结
1、小区只能刷脸进?
小区物业在使用人脸识别门门禁系统录入人脸信息时,应征得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同意,对于不同意的,小区物业应当提供替代性验证方式。
2、一些app“授权捆绑”、“不点击同意就不提供服务”?
单独同意规则。信息处理者不能通过一揽子告知同意等方式征得个人同意。
强迫同意无效规则。信息处理者以“不点击同意就不提供服务”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自然人同意处理其人脸信息的,视为自然人同意无效。
3、处理未成年人人脸信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处理者处理未成年人人脸信息的,必须征得其监护人的单独同意。具体年龄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认定;
对于违法处理未成年人人脸信息的,承担责任时,依法予以从重从严。
人脸识别使用有新规
个人信息保护要重视
今天的普法小课堂
你掌握了吗?
我们下期再见啦!
资料来源:中国普法网
编辑:姚田田
审核:王继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