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最美职大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扬州市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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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最美职大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无数劳动者努力奋斗的100年,也是广大师生闻令而动、尽锐出征,在抗疫战场上彰显责任担当的一年。在我校的发展历程中,涌现出许多品德高尚、事迹突出、争先创优、为学为师的典范和楷模;在抗击疫情的大考中,涌现出许多在前方冲锋陷阵的“逆行者”、在后方保障运转的“勤务员”和枕戈待旦值班值守的“不眠守夜人”。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关于先进典型教育的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展现当代职大人的奋斗事迹和奉献风采,经研究,开展第三届最美职大人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含离退休教职工)均可参加。

二、评选标准

“最美职大人”是指工作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以及离退休教职工、在校学生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的先进人物。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专任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协同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勇挑重担。在师德方面有感人事迹;在人才培养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三)管理、服务岗位教职工评选条件

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全心全意,精益求精,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受到师生的赞誉;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热情帮助学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恪尽职守,甘于奉献,重视学生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在师德方面有感人事迹;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四)离退休教职工评选条件

老有所为,取得的成绩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心系学校事业发展,关爱学生,在关心青年学生成长、成人、成才的舞台上继续发光发热,事迹感人。

(五)学生评选条件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学兼优、好学上进、综合素质突出、师生公认的杰出学生。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时间为2021年11—12月,按宣传发动、初步评审、投票推荐、终评公示、宣传表彰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1月5日—11月20日)。各党总支要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学习宣传《通知》精神,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投入“最美职大人”评选活动。要把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典型人物的过程,作为广大师生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提高和加强师生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并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推荐上报候选人建议人选。各党总支最多可推荐2人(群体亦可)。

(二)初步评审阶段(2021年11月21日—23日)。由组委会组织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初评,遴选出20名“最美职大人”候选人。

(三)投票推荐阶段(2021年11月24日—11月28日)。开通官微投票平台,组织公众投票推荐,投票规则为:在投票期间每人可投1次,推荐人数最多不超过10人。

(四)终评公示阶段(2021年11月底)。组委会结合投票情况,经评审提出“最美职大人”建议人选8人左右(由组委会视事迹确定建议人数),报校党委研究,决定“最美职大人”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宣传表彰阶段(12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奖励。组织校内外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第三届“最美职大人”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委会主任:

许金如

成 员:

华 炜、花 军、雷永贵、许乃武、袁新进、褚 结、吴书安、张 军、陈建华、顾馨梅、王桂山、王 淼、郑 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花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各党总支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广泛宣传,确保全体师生**知晓并积极参与,把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

(二)各党总支对推荐的先进人物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

(三)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资源,做好活动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展现职大人的时代风采,讲好职大故事。

(四)上报材料有:《扬州市职业大学第三届“最美职大人”候选人推荐表》,同时报送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推荐人选彩色生活照片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单位最美职大人推荐”。

请各党总支于11月2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梁孝梅,电话:87697173,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xccsjx@163.com。

附件:扬州市职业大学第三届“最美职大人”候选人推荐表

2021年10月26日

扬州市职业大学

素材 |宣传部 梁孝梅

编辑 |刘仪蒙 贺文楚

审核 | 孙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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