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院整体工作安排,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2年元旦、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22年1月1日—1月3日,共3天。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南京,确需离开南京的须履行疫情防控请假手续。
二、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2021级学生在2022年1月5日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2020级学生在1月14日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2019级学生根据实习时间安排放假。下学期学生报到时间暂定为2月20日,2月21日正式上课。根据疫情变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教职工:2022年1月18日放假,2月19日上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职工休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期末教学相关工作。教务处、各二级院(系)要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务、下学期课务安排及补考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教职工尽量省内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学生履行离校手续返回家中后,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跨省域长途旅行。全体师生员工均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未经审批擅自离开所在的设区市或隐瞒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工作。寒假期间进出人员的查验、登记、测温等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现行防控规定,严控无关外来人员进校。因公外来人员按常态化疫情管理要求严格办理入校审批手续,否则一律不得进校。
4.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校区零星维修、水、电、伙食等保障工作,做好雨雪冰冻强降温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
5.认真做好寒假和疫情防控值班工作。中层干部要遵守学校总值班制度和2022年寒假总值班表安排,认真做好寒假总值班和疫情防控值班工作。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管理需要合理安排好本单位寒假值班,如有值班安排须在校内OA予以公示。所有寒假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畅通。若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并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6.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加强协调,为寒假期间开展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及早谋划2022年目标任务。各部门、二级院系2022年工作计划须于1月17日报院办邮箱jmydyb402@163.com。
党院办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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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