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办 学校代码 1313
学校概况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45年,位于上海一小时经济圈,享有“北上海”、“中国近代第一城”之美誉的南通市主城区。学校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地处地铁口,交通便捷,距离繁华商业圈只有500米。学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办学成绩显著,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高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具有优良的校风、学风,教学实训条件先进,建有国家级“星创天地”和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大学生创业平台;学校策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开放办学,目前有200余名来自十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就读,并与美国、德国等境外以及境内多家知名高校建有合作关系,在校生均可申请赴国(境)外研修学习或国内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学校连续多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学生专业技能扎实,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率连续多年均在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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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已参加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除须符合报名录取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具体要求请查阅我校招生网(zs.ntst.edu.cn)。
02
报名时间及方法
1、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11日17:00。第二轮报名时间:4月13日9:00至15:00。如我校第一轮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参加第二轮招生录取。
2、报名方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或我校门户网(www.ntst.edu.cn)点击报名链接进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按流程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代码:1313,报考我校考生可以填报我校的六个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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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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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我校采取“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学校不再组织校测)。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给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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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划线原则:录取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分数确定。普通类考生分数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艺术类考生分数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之和,其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1门合格计为10分,1门不合格计为5分);另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委结合专业要求等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录取参考。
2、录取原则
(1)我校对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门数不作要求。考生分数达到录取分数线,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则以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合格顺序排序,如仍相同,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评议结果择优录取;如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则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以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合格顺序排序,如仍相同,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评议结果择优录取。
(2)我校对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新生报到后将进行统一面试,对照条件差距较大的学生将动员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最终录取规则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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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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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书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学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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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农林类专业:2200元/年,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代办费800元/年(此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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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体系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为措施的精准完善的奖助学体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学生,学校予以学费减免。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及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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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环境
学校位于市中心,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周边有多条公交线路,主校门位于地铁口,周围800米内坐有多家商业综合体。校内有教育超市、健身房、快递中心、银行服务系统、通讯运营服务点等消费娱乐健身场所。学生宿舍4—6人间,有独立卫生间、空调和热水,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食堂有来自不同地方的风味佳肴,品种繁多,物美价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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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依据江苏省教育厅规定,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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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素材来源 | 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