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进口物品及其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案例频发。2021年1月16日,南京市江宁区对某企业进口货物开展常态化检测,发现该企业进口培养基外包装及环境样本检测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其中部分货品流入高校实验室。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食品、货品输入学校风险,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
提高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意识。认真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相关防控要求,严格学校冷链食品安全管理,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强化技术培训,规范操作行为。
二
严格进口货品和国际邮快件管控。学校进口的仪器设备、实验器材、实验药品等要详细了解进货来源渠道,入关后的储存、运输轨迹要基本做到心中有数。学校快递投放点要加强经常性通风和消毒,每天至少一到两次。提倡进口货品和国际邮快件分区单独放置。对直接从国(境)外进口的货品,可委托当地疾控机构实施内外包装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
三
做好个人防护。对可能接触到进口货品和国际邮快件的人员要强化风险提示,接收进口货品和国际邮快件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尤其要注意手、口卫生,坚持“7步洗手法”,尽量不揉眼睛,减少接触风险。
四
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制度。要提高舆情敏感性,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一旦发生疫情等突发情况,学校要第一时间报属地疾控机构,并全力配合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防校园内疫情发生和蔓延风险;同时要及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来源:党办、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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