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育人 助我成才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让资助政策切实服务到每一名有需求的贫困学子,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人文教育学院利用开学第一周的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了“资助育人,助我成才”主题团日活动,让学生充分了解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
资助育人
高校资助政策
①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我校参评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级学生及高中起点二、三年级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参评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级学生及高中起点二、三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③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我校享受此资助政策的对象为高中起点学生以及初中起点四五年级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不同,具体分为2300元、3300元、4300元三个档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两学期发放。
④生源地助学贷款
每年7-8月份期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或在校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学生入校后,将贷款回执单交校资助中心。学校将信息录入系统后,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校待所有学生贷款到账后,由财务处清算学生已缴费情况,多退少补,贷款扣除应缴费用后的余额将一次性打至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
⑤残疾生学费减免政策
高校残疾学生免学费,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江苏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就读的,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我校在籍的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高中起点学生中凡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享受免学费待遇,入学时直接免交学费。
⑥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中职资助政策
①中职免学费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是指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②中职国家奖学金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我校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初中起点二、三年级学生。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中职国家助学金。
③中职国家助学金
在我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起点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享受国家免学费待遇,还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两学期发放。
学校资助政策
①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积极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②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评选对象是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学生。学校奖学金设置两大类: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设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元;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元, 分为学习进步奖、科学创新奖、技能优秀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等。
③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上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参加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按月计酬,并由财务处委托银行直接将工资发至学生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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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人文教育学院各班级
排版|叶金玲胡婷婷
审核|席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