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南昌近日出台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这些
稳就业补贴“大礼包”
请查收
近日,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昌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就业见习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等一大批补贴补助具体要求。
扫描下方二维码
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
梳理13项人社政策
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
据了解,《实施细则》梳理了13项人社政策,主要有就业促进(6项)、创业扶持(3项)、助企稳岗(1项)、技能提升(3项)。具体包括:普惠性企业稳岗返还、返岗交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申请、技工就业促进计划、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就业见习补贴、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一次性奖励、高校毕业生集聚企业一次性奖励、市级充分就业社区认定。
#
三类情况可向南昌市或相关县区
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其中,明确了就业见习补贴的具体要求,见习基地(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可向南昌市或相关县区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参加见习首月时,年龄在16~24岁的人员享受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留用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
获评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
企业可获1万元一次性奖励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对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一次性奖励,即自然年度内,累计吸纳30名(含)以上大学生且每人参加至少3个月就业见习实习的企业。南昌市每年评选30家作为南昌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的企业,每家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实施细则》对13项人社政策的范围与对象、标准与期限、申领与拨付、经费来源进行了解释明确。并对13项人社政策按照事项名称、办事对象、受理条件、设立依据、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办理部门、办理途径、咨询投诉方式,按办事表单的内容顺序,逐一制作了办理指南。
来源:东湖区人民政府发布
编辑:钟岑 林家怡
审核:余文玉 田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