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 景德镇学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

景德镇学院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 景德镇学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

景德镇学院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

景德镇学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学院是我市唯一一所市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我市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为进一步推动景德镇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加快发展,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全市创新发展注入更强劲、更持久的动力,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0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以服务地方发展为己任,坚持扎根景德镇办教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课题,以推进转型发展为契机,通过校地(企)深度合作、产教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的职能,努力使学院的发展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全市**期待相契合,为“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再铸新时代景德镇新辉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02建设目标

在支持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后,用3-5年时间,建成一批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与“3+1+X”产业体系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其中1-2个学科、2-3个专业进入全省或全国同类院校前列;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不断提升,成为我市高层次人才集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全市党政干部继续教育的重要阵地、先进文化孕育和传播的重要基地、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毕业生留在我市就业创业比例逐年提高,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大幅提升,成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

03主要内容

(一)落实办学自主权

1.自主设置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属高校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编发〔2016〕5号)等有关规定,学院可根据教学科研任务、学科建设等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教学、教辅、科研机构。

2.自主岗位设置管理。学院根据现有教师规模或编制总数,报市人社局核准设置岗位总量。对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赣才办字〔2015〕16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认定后,学院可以自主引进,事后向市人社局备案。在没有空岗的情况下,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请,为其设置特设岗位。

(二)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

3.支持校园基础建设。实现学院2019年顺利迁址办学,适时启动学院二期建设,为将学院新校区建设成一所高质量、有水平、显特色、有影响的本科院校奠定基础。支持加快学院新校区教职工宿舍建设。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4.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按照《景德镇市“3+1+X”产业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景党发〔2018〕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执行。对引进符合《实施办法》所规定A、B、C类的人才,其配偶随迁安置按照《实施办法》关于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的实施细则落实。

5.加强干部交流培训。畅通党政机关与学院干部双向交流渠道,建立互派实践锻炼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选调学院优秀管理人才到机关挂职。鼓励学院聘请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到学院开办讲座,鼓励学院聘请有关部门、单位“三总”(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及博士担任兼职、客座教授。每年根据地方发展需要,学院需承担一定培训任务。

(四)促进产学研用合作

6.支持创建“景德镇学院校地、校企合作发展联盟”。由市政府和学院共同发起,创建“景德镇学院校地、校企合作发展联盟”,联盟成员包括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大中型企业。面向地方产业和区域发展,推动学院与政府、产业和企业开展更深层次、更密切的合作,合理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实验设施、行业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相互共享,形成产教对接、产教融合、产教引领、产教互促的集群发展局面。

7.支持创办大学科技园和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发挥学院人才和智力优势,支持学院创办大学科技园和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并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孵化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教师离岗创业。支持学院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把大学科技园和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成为区域经济发展、行业技术进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创新源泉。

8.组建景德镇发展研究院。以学院为平台,集聚国内外智力资源,组建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的景德镇发展研究院,打造服务景德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智库。景德镇发展研究院以全市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开展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创新性的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参考。

9.组建景德镇乡村振兴学院。组建由学院、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相关乡(镇)共同参与的景德镇乡村振兴学院,打造集乡村振兴理论研究、实践指导、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学习教育平台,探索校地合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创新模式。

10.支持创办新工科产业学院。支持学院与北汽集团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共建北汽昌河汽车培训学院,与北京通航江西直升机有限公司共建北京通航直升机培训学院等,合作建设新工科产业学院,走出一条人才培养和产业培育的新路子。支持学院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新设置智能制造、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一批新兴工科专业。支持学院对机械制造、信息工程等传统工科专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

11.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学院专业建设,支持学院与行业、企业共建二级学院、专业群或专业。支持陶瓷企业与学院共建陶瓷工艺美术类专业群,支持汽车类企业与学院共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群,支持航空类企业与学院共建信息技术与通航产业类专业群,支持生物制药类企业与学院共建生物工程类专业群,支持旅游类企业与学院共建旅游管理类专业群,支持陶瓷电商企业与学院共建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类专业群。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学院共建实验室、共同培养人才、共享产出成果。

12.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学院与在景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积极接纳学生实习、实训,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支持学院与市教育局共建教育教学实习基地,组织接收学院师范类专业学生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习;支持学院与市文旅局深化产教融合,为学院文化传播与旅游管理类专业学生提供实践实习。

13.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学院面向地方产业需求,建设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支持学院申报市级以上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及成果,支持科研团队建设。

14.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依托学院办学资源,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建立景德镇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服务地方公共服务培训平台。

15.支持开展教师国培项目。支持学院申报开展教师国培项目,将学院建设成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

16.打造军民融合示范培训基地。支持学院开展军民融合项目申报,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支持学院与有关部门共建军地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院承接退役士兵培训、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培训工作纳入景德镇双拥模范城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努力将学院建设成全省、全国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培训示范基地。

17.促进与名校交流合作。支持学院开展校际交流合作,将学院发展事宜纳入我市与名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为学院与国内名校在教学、科研、师资培训、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提供帮助。

18.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将学院的国际化工作列入全市外事工作计划,积极促进学院与国(境)外教学、文化交流交往。

(五)促进校地文化深度融合

19.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陶瓷文化保护与创新”教席建设。支持学院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导下,携手国内外陶瓷领域战略合作伙伴,开展陶瓷文化保护与创新领域国际前沿问题跨学科、跨区域研究;支持学院举办主题培训班、联办国际陶瓷艺术展、共建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举行高水平国际论坛与教席年会、发表与出版研究成果和会议文献等多元化项目,打造国际陶瓷文化艺术领域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文化交流多边合作的新范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20.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陶瓷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支持学院将基地建成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研学中心,实施陶瓷文化传播工程,让陶瓷文化走进校园、走进社区,从“小众”走向“大众”。

21.促进地方文化与校园文化联动融合。支持学院开展地方文化研究,让开放、包容、创新的景德镇地方文化融入到学院校园文化,成为校园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带动引领地方文化发展,实现深度融合,联动提升。

(六)营造发展环境

22.构建平安和谐安全环境。建立校地治安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对学院周边环境开展不定期专项整治,营造发展环境。构建由政法、公安、应急等部门和学院共同组成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学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04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支持学院加快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学院发展相关事宜。

(二)制定配套办法。各有关部门应制定或完善可操作、项目化、明细化的具体配套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政策和事项落实到位。

(三)实行“一事一议”。建立支持学院发展“一事一议”制度,对影响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

(四)加强沟通对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主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学院要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充分发挥学校发展的主体作用,加强衔接,全力做好加快发展的各项工作。

(五)严格考核监督。相关政策制定执行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编辑:黄煌平

景德镇学院

推荐阅读:

震撼大片来袭!青春,让我们为祖国歌唱

重磅|还不夸夸咱的新校区

重磅|镜头下的新校区(七)

镜头下的新校区(八)

我在景院有个赛场,名字很短,过程很长......

我的天,景院蓝天白云刷爆朋友圈!

今日谷雨,小景和你一起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陶瓷文化保护与创新”教席暨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陶瓷文化”传承基地揭牌仪式

来了|三维立体环绕观看谷雨诗会!!!

校长这么忙!今天他去哪?

这是一场跨越100年的晚会!

景德镇学院

首页

文中提到的大学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江西本科院校-景德镇学院-微高校-院校号-景德镇学院-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 景德镇学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