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景德镇学院
国标代码:10894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二本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招生专业: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科类 |
陶瓷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 | 工艺美术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环境设计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
美术学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环境艺术设计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美术教育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雕刻艺术设计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经济与管理系 | 物流管理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财务管理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
物流管理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会计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电子商务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市场营销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工商企业管理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四年 | 理工 |
网络工程 | 本科 | 四年 | 理工 | |
应用统计学 | 本科 | 四年 | 理工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数学教育 | 专科 | 三年 | 理工 | |
电信服务与管理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生物与化学工程系 | 生物工程 | 本科 | 四年 | 理工 |
风景园林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
园林技术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药品生产技术 | 专科 | 三年 | 理工 | |
材料工程技术 | 专科 | 三年 | 理工 | |
机械与电子工程系 | 汽车服务工程 | 本科 | 四年 | 理工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四年 | 理工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专科 | 三年 | 理工 | |
外国语系 | 英语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商务英语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
英语教育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商务英语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应用英语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商务日语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教育系 | 学前教育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小学教育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
小学教育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学前教育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音乐教育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人文科学系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四年 | 文史 |
酒店管理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
语文教育 | 专科 | 三年 | 文史 | |
旅游管理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体育系 | 体育教育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政法系 | 法律事务 | 专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录取规则:
一、我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专业。
三、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我院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四、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六、对符合各省(市、自治区)优惠加分政策的,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七、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收费标准:
单位:元/每生
序号 | 专业类别 | 学费 | 住宿费 | |||
本科 | 专科 | 标准一 | 标准二 | |||
1 | 文史哲 | 3650 | 3285 | 1000 | 800 | |
2 | 经、管、法、外 | 3880 | 3490 | 1000 | 800 | |
3 | 理工类 | 一类 | 4120 | 3710 | 1000 | 800 |
二类 | 4350 | 3915 | 1000 | 800 | ||
4 | 体育类 | 3915 | 1000 | 800 | ||
5 | 艺术类 | 8000 | 7200 | 1000 | 800 |
考生关心的问题:
关于奖、助、贷问题
国家“三金”:每年国家根据我院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1000元/人.学期,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0%。困难补助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院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三个等次: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勤工助学:学院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50-200元/人.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院开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录取我校的新生均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每学年1000-8000元/人。报到时将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交到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学工处)即可。
专升本问题:我院是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有专升本招生资格的院校之一,学校专科层次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包括本院在内的专升本考试。凡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即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其学籍转入所考取的本科院校。本科阶段的学费按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取。
毕业生就业创业:学院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配有专职工作人员。为了拓宽就业渠道,先后与广东、福建等沿海城市和北京、上海、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联系,签订了就业安置协议,基本形成了与我院专业相对应的就业网络,2015届我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为84.45%。学院成立了大学生创业学院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构建了“项目化实施、团队化运作、成果化展现、学分化管理、体系化整合”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模式,在政策、资金、场地以及市场运作等方面鼓励、支持有创业意向和创业项目的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优秀新生奖励
1、凡江西籍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高考文化总分,在本科文化控制线上50分,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
2、凡江西籍美术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专科,省专业统考成绩前300名,满足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98-8336008、8334044(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jcc.jx.cn
微信公众号:jyzs6008
邮 箱:jcc_zjc6008@163.com
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8号
邮政编码:3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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