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全文)。《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此次修订将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新修订的《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那它有哪些特点?看图看解答!
图解新版规定五大特点1、这次对《规定》的修订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答:此次对《规定》的全面修订,着力增强了《规定》的针对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修订后的《规定》共7章68条,增加了“学生申诉”一章;对原条款,调整合并了9条,同时新增了8条;对保留的条文也多数都做了修订、补充和调整。修订内容主要涉及5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着力促进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原则与指导思想。
二是落实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要求,为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和改革支持,着力强化高校自我监督机制,鼓励和保障高校建立更为灵活的学习制度和适应自身特点与需要的学生管理。
三是贯彻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理念,着力依法构建新型学校与学生关系,强调高校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四是回应实践中出现的热点问题,适应改革的要求,着重规范了高校学籍管理行为,为高校依法治校提供更为具体的依据。
五是推动高校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服务学生意识,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学生自觉履行义务、实现自我管理,促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人性化。
2、新《规定》如何鼓励学生创新创业?
答:一是规定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
二是规定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
三是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突出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是规定创新实践、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降低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让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3、新《规定》在学习制度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答:一是支持学生主修专业以外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跨校修读课程和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
二是鼓励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在线课程的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建设,不断创新校内、校外课程共享模式,畅通学习成果转移转化渠道。
三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予以保留,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情况下,允许承认已修读课程的学分。
四是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
4、新《规定》对规范学生奖励和处分程序有哪些新内容?
答:一是对实施奖励与处分的规则作了进一步完善。为保障奖励的公平,规定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拨、公示等制度。
二是对学生处分的情形和程序做了补充和完善。规定了处分期限制度,健全学生处分的程序。规定学校做出处分前应当告知学生事实、理由与依据,保障学生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学校做出的重大处分决定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三是加强了学生申诉制度建设,专门新增了学生申诉一章。要求学校进一步健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制度,明确了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权。
四是增加了教育部门对学校行为的监管职责,明确省级教育部门受理学生申诉的规则。
5、新《规定》如何体现依法治校的要求?
答:一是规定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章程,享有学校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学生享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二是规定对于处分事实不清、定性存在争议的案件,以及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案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保证学生申诉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
三是规定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设置一定期限,到期予以解除,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积极教育挽救,保护学生权益。
四是明确学校是学生管理的责任主体,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依法监督和服务的责任,强化学校自主管理。
6、新《规定》对规范办学的内容有哪些调整补充?
答:一是增加了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核及入学后复查的内容、操作方法,从制度上和操作上减少和杜绝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获得入学资格的可能性。
二是健全了转专业、转学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对不得转学的具体情形和条款进行了整合和明确。
三是规定学生应履行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的义务,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
四是要求高校健全学习成绩管理制度,强调应当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
五是将有关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的规定予以整合、规范。
十大亮点解读1学生是“主人翁”
此次新规更强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不仅是高校管理的对象,也应当成为学校管理的参与者,要激发和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2创业、论文、专利、网络学习都算学分
新规中,大学生的学习形式更为灵活,学生有了更多自主选择的可能。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创业、参军入伍、到国外交流学习、提前毕业等任君选择。
更重要的是,新规还明确规定,创新创业的经历、发表论文、社会实践都可以折算学分,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网络学习获得的学分,也可能被学校承认。
3学术失信可开除
新规中,学生违纪的情形更为具体明确,还明确强调了“诚信”理念。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大学生替考、组织作弊,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高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跨校选课成可能,中断学业不必“从头再来”
新规中,学生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
学生获得的课程和学分要予以记录和保留,如果中断学业,可以接续,鼓励终身学习,不必从头再来。
5入学复查更规范
为了防止冒名顶替的行为发生,学校应当在入学3个月内对学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等进行复查,而且,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
6转学规定更灵活
新规中,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但研究生转学还应经拟转入导师同意。
7你的宿舍你做主
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
8奖励保证全透明
学校给学生的奖励和利益,也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拔、公示等制度。
9处分有了解除期
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
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10不服可以来申诉
更重要的是,新规还新增了“学生申诉”一章,完善申诉制度和程序,强化了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责,增加了教育部门对学校行为的监管措施。
这项新规,对你有影响吗?
信息来源:微言教育、光明微教育
责任编辑:娄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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